Ⅰ 《三字经》里说,“子不孝,父之过”,那“女儿不孝顺”,谁之过呢
女儿不孝 女婿之过 古代女子必须相夫教子孝敬公婆 女女在家从父母 出嫁从夫 只有服从的分 哪有给你自由选择孝敬父母的方式 所以这<三字经>中子并不包含女儿
Ⅱ 女儿软弱、女婿不孝顺怎么办
要在女儿上下功夫(前提是尽量不去破坏两人的感情) 要是女儿不听的话那就是您的命了
Ⅲ 女儿不孝,导致女婿也不孝怎么办
把她们赶出家门😁😁,女儿不孝肯定你做父亲的也有问题的,好好找找原因吧!
Ⅳ 女儿女婿对岳父岳母不尽孝道怎么办
女婿对岳父岳母不尽孝道怎么办呢?把他们告上法庭,或者让他们拿抚养费或者家里的财产不给他们。
Ⅳ 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婿依法拒绝赡养,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婿依法拒绝赡养,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如果女儿有工作的话,肯定是要自己赡养父母的。其次,如果女儿没有工作,女儿可以依法利用夫妻间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赡养。另外,遇到太过分的可以离婚,因为我觉得赡养父母是一种责任,夫妻之间更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另外,遇到太过分的可以离婚。我觉得赡养父母是一种责任,夫妻之间更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抛除法律的约束,我们再谈谈道德。我认为夫妻在一起就是一家人,对方的父母也是自己的半个父母,赡养父母是作为子女的天职,是一种爱的回馈。既然如此,我觉得就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对妻子孝顺父母持支持态度的男人的。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件事的一些处理办法。
Ⅵ 媳妇不孝是儿子不孝,女婿不孝是女儿不孝吗
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如今都已成家,逢年过节,家中儿孙满堂,其乐融融。
虽然事事无绝对完美,在我们家虽然有时也有小的矛盾,但总体来说,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对我们都很孝顺。
我一直觉得,自己老了以后,儿子和女儿能做到赡养就已经很好。至于儿媳和女婿,他们哪怕什么也不为我们做,也是绝对不能怪的,因为那不是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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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民法典》没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那只有女儿的怎么办
《民法典》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不违法,儿媳不赡养公婆也不违法。
不管是之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我们都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律义务。可能因为《民法典》刚刚实施,引发大家关注。但《民法典》并没有对我们以前的法律规定,社会秩序等方面进行颠覆。相较而言,《民法典》的多数条款还是沿用原先法律规定。新增的规定,修改的规定,其实都是少数。
不过很多父母又受传统观念影响,在财产分配上却没有考虑女方,或者女方分配的较少。因为父母的不公平或区别对待,导致子女在承担赡养义务上有所抱怨。所以父母怎么处理子女之间的关系,本身也很重要。
Ⅷ 子女对老人不孝顺怎么处理
一,这个可以当事人生前立下遗嘱,说明自己死后,遗产由哪些人或者某个人继承。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法定继承方面,也有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如果继承人世缺扰不赡养父母,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是有权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给不孝的继承人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扮圆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搜旦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