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形容不孝顺的成语
六亲不认liùqīnbùrèn
[释义] 六亲:父、母、兄、弟、妻、子。不认所有亲属。形容不通人情世故;也指对谁都不讲情面;不徇私情。
[语出] 《史记·管晏列传》:“上服度则六亲固。”
[正音] 亲;不能读作“qìnɡ”。
[近义] 寡情绝义 铁面无私
[反义] 与人为善 普渡众生
[用法] 常含贬义。一般作谓语、定语。
[结构] 主谓式。
⑵ 在古代 不孝子 怎么用成语形容
不孝子,大逆不道、六亲不认。
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2,[your son]∶旧时父母丧事中用于自称。《东周列国志》第四回:“庄公曰:‘寡人筹之熟矣。段虽不道,尚未显然叛逆,我若加诛,姜氏必从中阻挠,徒惹外人议论,不惟说我不友,又说我不孝。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为,彼恃宠得志,肆无忌惮。待其造逆,那时明正其罪,则国人必不敢助,而姜氏亦无辞矣!’”
形成过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即“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造反的行为)、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和宫殿的行为)、叛(叛变的行为)、降(投降敌国的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行为)、不道(凶残杀人的行为)、不敬(盗用皇帝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的行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的行为)、不义(杀本府长官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十恶”是: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五不孝】《孟子·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⑶ 形容人不孝顺的成语
1. 不孝之子:指那些不孝顺父母的子孙。在自省时用来表示自谦,在指责他人时则表达了对其品行的高度谴责。
2. 忤逆不孝:形容行为逆反,不遵从并忽视对父母的孝顺义务。常用于批评那些不尊重父母意愿的人。
3. 先意承志:原指孝顺的子女能够提前预知父母的心意并加以满足。后来引申为奉承上级,迎合他人的意图。
4. 先意希旨:与“先意承志”意思相近,指不等他人明确提出要求,就能事先领会并迎合其意图。常用于形容那些善于观察、揣摩他人心意以讨好的人。
5. 先意承指:同“先意承志”,强调能够准确预知并顺应他人的意图行事,多用于形容那些拍马屁、巴结他人的人。
6. 先意承颜:原指孝顺子女能够不待父母言语,就能做得让父母脸上有光的事情。后来也用来形容那些善于取悦上级,奉承领导的人。
⑷ 形容不孝顺老人的成语。
逆子贼臣 逆臣贼子 鸮鸟生翼 衣冠枭獍
⑸ 形容人不忠不孝的成语
忠孝不并
【读音】:zhōng xiào bù bìng
【解释】:并:并行。指忠孝难以两全。
【出处】:唐·令狐德《大唐故柱国燕国公于君碑铭》:“忠孝不并,我儿须人辅弼,卿宜抑割,岂可徇以私情
⑹ 用成语形容一个人没礼貌 没教养 不孝顺
多行不义 目无尊长 不肖子孙 无德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