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退休官员只是为自己的父亲尽孝心,为何乾隆却判处他“绞立决”
因为,其实这位退休官员尹嘉铨是为了让他的父亲尹会一能在退休前得个谥号,能名流千史,是他方法不对呀,不懂得察言观色,惹怒了乾隆,所以就被判处“绞立决”了。
后来,乾隆就下令捉了尹嘉铨去审问,并炒了他的家,并且发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在抄家的时候吧,官兵发现了尹嘉铨论著有问题,有一些影响不太好的言论,对朝廷、对皇帝都不太好的言论,所以呢,这些罪行加起来,刑部给他判了一个凌迟处死的罪行,只是,后来乾隆还改变了注意,就判了他“绞立决”了。
B. 古代谁因为不孝顺父母被送入衙门
传统社会里,与"孝为百善先"的道德观念相对应,有"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的法律意识,不孝是最大的罪行。因而,惩罚"不孝",也是维护孝道的重要法律内容。 古代中国把"不孝"作为罪,并对不孝行为实施法律上的制裁是很早的事情。迄今为止,商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成熟文字可考的朝代,所谓"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说的就是商朝的事情。如果史料确凿可靠的话,说明商朝已经定"不孝"为罪了。到了西周,已经明确把"不孝"视为"元恶大怼",不孝是罪大恶极的,被列为"八刑"之中的第一刑,不容赦免。秦始皇独操权柄,严刑峻法,对不忠不孝者不会心慈手软,秦代法律中也有不孝罪处死的规定。两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标榜以孝治天下,"不孝"被正式定为罪名列入律书。 北齐法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把"不孝"列为第八条,这是"十恶"之罪的最早形态,也是后世法典的重要内容。隋朝正式确定了"十恶"的罪名,"不孝"罪列第七位。从此以后,"不孝"就成为"十恶不赦"的重罪。唐以后各代都沿用"十恶"的罪名。《唐律》明确地规定了"不孝"的内容及相应的刑罚,具体包括下列几项: 1.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唐律》规定,除了祖父母、父母犯有谋反、大逆、谋叛等罪行时子女必须告发之外,如果子女告发祖父母、父母的其他罪行,要被处以绞刑。诬告父母更是死罪。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规定,虽然揭发祖父母、父母罪行的子孙要受刑,但被揭发的父、祖却被视为自首,可以免除惩罚。这就给子孙以死救亲提供了机会。换句话说,为了使祖父母、父母免于遭受刑戮,子孙可以不惜以身试法,揭发尊长的罪行,自己去受刑。另外,子孙詈骂祖父母、父母的,也要处刑。明、清律甚至把"骂詈"专列一门,不仅儿子骂祖父母、父母的要处刑,妻妾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也要被处刑。 2.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另立户籍、分割家产。传统孝道认为,子孙另立门户后,孝心就会沉沦丧生。所以,"父母在,不有私财",禁止子孙拥有私有财产,可以说是孝道的一贯要求。唐朝对另立门户的子孙处三年徒刑,宋代对此处罚更重,有时甚至可以判死罪。明朝清朝在这一条上稍微宽松些,经祖父母、父母提出来才受理,刑罚也比较轻,明朝处杖刑一百,清朝处杖刑八十。 3.赡养父母不尽心的。赡养父母是孝道的基本要求,如果子孙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赡养,或者不尽心尽力赡养,只要祖父母或父母向官府提出控告,子孙就会被判刑。 4.居丧期间男婚女嫁、弹琴作乐,或者丧期未满就把丧服脱掉。依据唐律,为父母居丧期间男婚女嫁,或者把丧服换成吉服,或者弹琴作乐,判徒刑三年。即使路上遇到别人弹琴作乐,停下脚步聆听的,也要处杖刑一百。在居丧期间怀孕,或者在居丧期间兄弟分家,也要被问罪。 5.隐瞒祖父母、父母死讯,不奔丧不办葬礼,或者谎称祖父母、父母死亡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祖父母、父母死后,不奔丧不办葬礼的子孙流放二千里;官员如果隐瞒父母死讯,不辞职回家居丧,查实后判两年半徒刑;如果谎报祖父母、父母死讯,判三年徒刑。另外,如果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在牢房,而子孙或其妻妾弹琴作乐,要以"不孝、不义"的罪名被判一年半徒刑。 6.殴打祖父母、父母致死的。"十恶"中的第四条"恶逆",就是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这是情节最为严重、不能赦免的不孝之罪。甚至连诅咒父母死的,也以"谋杀"罪论处。犯了"恶逆"罪,各代都是不论有伤没伤、伤势轻重,只要有"殴"、"杀"的行为,一律杀而不赦。即使子孙已经畏罪自杀,也要曝尸示众,以示惩罚和警示。明代的法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受到子孙威逼而死亡的,依照殴打祖父母、父母罪问斩。清律更具体地规定,如果因为子孙触犯而导致祖父母、父母自杀,子孙要被斩决;如果因为子孙违反教令而使祖父母、父母轻生,处绞刑。即使父母并非故意寻死,只是无意中死亡,只要起因于子孙,子孙也仍然要负同样的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孝道观念在法律领域的典型体现。有这样两个案例:一个母亲要把不听话的儿子甲某送到官府,甲某苦苦哀求,母亲不为所动;在向官府提出控告后,母亲却又追悔莫及,投井自尽,甲某因此而被判绞刑。另一个案例是,乙某平日里对母亲极为孝顺,他的母亲向别人索要了非分的财物,乙某极力劝阻,母亲不听,乙某私自凑钱退还了非分之财,他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羞愤自杀,乙某先以违犯教令罪被判绞刑,后来才被改判为流放三千里。 综观历代法律,对不孝罪的处罚,都采取加重处罚的原则。官府审理案件时,都是先分别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然后才听是非缘由,对于以下犯上、以卑凌尊的人,严惩不贷。皇帝在对不孝罪的申报批复中,也往往任意加重刑罚。例如,唐代京官李氏兄弟,二十多年没回过故乡,隐瞒母亲的死讯,查证以后,皇帝命令对他们处以当时早已经废止的车裂之刑。 最后要说一说的是中国古代的家法、族规。家法族规同封建国家的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除了维护家族内部秩序、调整族里关系、履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义务外,还用严厉的惩罚手段从思想道德上控制着家族成员,"家法伺候"在古代曾是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断喝。在家规家法的教育和约束下,家庭俨然是公府衙门,族权完全成为专制王权的化身。尤其是明、清两朝,家规家法教育与前代相比更加严厉。在维护孝道方面,家规家法发挥着国法所不能发挥的作用,所达到的效果比国法更为显著。特别是在闭塞的边隅山区,天高皇帝远,政权、法律鞭长莫及,家法族规就成为惩治非礼、禁恶扬善的主要手段,家(族)长既是家族内的立法者,又是执法者。其中最突出的是对不孝子孙的处罚。一个家族出了个不孝之子,那便由这一家族辈份最长的族长出面,开祠堂门,严刑惩治,直至处死忤逆父母的不孝子孙。
C. 孝道在古代有多重要,古代若不孝,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孝道在古代是一直受到尊崇的,地位十分高,如果古代不孝,则会受到国家的刑罚。因为古代十分推崇孝道,如果不孝顺,则会立即收到来自皇帝的惩罚,更甚至被杀头。
古代朝堂上当时大部分的官员都是靠孝道来筛选出来的, 所以都是十分孝顺的。古代的孔融让梨应该都知道,孔融从小就知道自己吃最小的梨,而把最大的梨子给他的哥哥吃,所以可以看出孝文化在我们从小就熟记于心。但是孔融长大之后,却因为不受皇帝的喜欢,所以皇帝就以孔融不孝而赐予了孔融死刑。所以古代孝顺十分重要,不孝顺就会丢了性命,被皇帝判为死刑。
D. 中国自古孝为先,古代对于不肖子孙是怎样处
1、 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唐律》规定,除了祖父母、父母犯有谋反、大逆、谋叛等罪行时子女必须告发之外,如果子女告发祖父母、父母的其他罪行,要被处以绞刑。诬告父母更是死罪。
2、"父母在,不有私财"【父母、祖父母还在世,就要分家的】,禁止子孙拥有私有财产,可以说是孝道的一贯要求。唐朝对另立门户的子孙处三年徒刑,宋代对此处罚更重,有时甚至可以判死罪。明朝清朝在这一条上稍微宽松些,经祖父母、父母提出来才受理,刑罚也比较轻,明朝处杖刑一百,清朝处杖刑八十。
3、如果子孙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赡养,或者不尽心尽力赡养,只要祖父母或父母向官府提出控告,子孙就会被判刑。诸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通假字:缺少的意思】者,徒二年。
4、居丧期间男婚女嫁、弹琴作乐,或者丧期未满就把丧服脱掉。依据唐律,为父母居丧期间男婚女嫁,或者把丧服换成吉服,或者弹琴作乐,判徒刑三年。即使路上遇到别人弹琴作乐,停下脚步聆听的,也要处杖刑一百。在居丧期间怀孕,或者在居丧期间兄弟分家,也要被问罪。
5、隐瞒祖父母、父母死讯,不奔丧不办葬礼,或者谎称祖父母、父母死亡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祖父母、父母死后,不奔丧不办葬礼的子孙流放二千里;官员如果隐瞒父母死讯,不辞职回家居丧,查实后判两年半徒刑;如果谎报祖父母、父母死讯,判三年徒刑。另外,如果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在牢房,而子孙或其妻妾弹琴作乐,要以"不孝、不义"的罪名被判一年半徒刑。
6、殴打祖父母、父母致死的。"十恶"中的第四条"恶逆"【十恶不赦之罪】,就是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这是情节最为严重、不能赦免的不孝之罪。甚至连诅咒父母死的,也以"谋杀"罪论处。犯了"恶逆"罪,各代都是不论有伤没伤、伤势轻重,只要有"殴"、"杀"的行为,一律杀而不赦。即使子孙已经畏罪自杀,也要曝尸示众,以示惩罚和警示。明代的法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受到子孙威逼而死亡的,依照殴打祖父母、父母罪问斩。清律更具体地规定,如果因为子孙触犯而导致祖父母、父母自杀,子孙要被斩决;如果因为子孙违反教令而使祖父母、父母轻生,处绞刑。即使父母并非故意寻死,只是无意中死亡,只要起因于子孙,子孙也仍然要负同样的刑事责任。
E. 领导干部不孝敬父亲怎么办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在孝敬父亲方面,应该是做个表率的,而且在他们的思想里应该是有这方面的意识的,我想你说的领导干部,不孝敬父亲,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首先要和他沟通,看看他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还是因为你对他的理解不够,如果沟通了解过之后,果真是没有什么误会或者是难言之隐,那么这样的孩子,这样的领导干部,也罢,连自己的父亲都不孝顺的人去当领导,我都不敢想象,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领导干部,保守做法,和你的儿子进行沟通,了解一下他的真实想法,如果是实在是真的不孝顺,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拿起法律的剑,选在他的头上,我想他应该比谁都应该老实,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你对我的回答感到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F. 守孝期间不能做什么
1、守孝期间,子女忌参加娱乐活动
古时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这三年守孝期间,不可以举行婚嫁之事,也不得举行吉庆之事。古代讲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论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后,都要请假回祖籍守孝,称为“丁忧”。
如果官员不回乡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弹劾,受到处分,严重者甚至会永不录用。官员在丁忧期间,有嫁娶、生子、分家、作乐等行为,都被视为不孝,也是会受到弹劾的。现代社会,很多人们将守孝时间缩短,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讳子女寻欢作乐。
2、守孝期间,子女忌穿红戴绿
守孝期间,古代的子女讲究披麻戴孝,百日内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后,穿黑色、蓝色等暗色的衣服来守孝,忌讳穿红戴绿,浓妆艳抹。现代社会,虽然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么长时间的孝服,而用佩戴“孝”字以代替;但是,还是不可穿红戴绿。
3、守孝期间忌讳走亲访友,尤其是参加喜事
直系亲属去世一百天内,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须,不要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以免将自身的悲伤气息带给他人。尤其是婚礼、开业、庆贺小宝宝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参加。
办完丧事以后禁忌
1、忌直接回家
大家参加完葬礼后,第一时间不要回家,可以先去寺庙这类地方去去身上的晦气,然后再回家也不迟,不喜欢去寺庙可以去大街上面逛一逛,或者购物,或者吃饭,不要直接回家,在外面做一些事情再回去。
2、忌拜访朋友
参加完葬礼后不要接着拜访朋友,因为在葬礼上,大家可能会遇到以前很好的或者很久没有见过的朋友,在参加完葬礼后就去朋友家拜访的,可能会把身上带着的晦气直接带到朋友家去了,这样会影响到朋友家的风水和运势,所以要禁忌去朋友家。
3、忌看望老弱
老人和小孩对于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是比较敏感的,参加完葬礼后也不要直接和老人或者小孩子见面,身上的不好的东西很容易影响到他们,要注意了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体质比较弱,容易受大家身上晦气的影响生病或者出现不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