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儿和养女,哪个最后能孝敬老人
按理说,儿女都能孝敬老人。可实际情况却是这样的:儿子婚后一般是在家住的,也就是“坐地户”。而女儿多是嫁外,同时也被传统观念认为是“泼出去的水”,是“外人”了!这样,女儿在照顾老人方面就不是很方便了!
儿子这边离老人近,按理说是
这就是“小棉袄”啊!
这样说来,我觉得最后真正孝敬老人的还是女儿!特别是没有儿子的老人,那真的是托女儿的福!当然,那些有儿有女的老人,因为儿子在跟前,遇到事还是跑腿多,麻烦多。
其实,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父母所生,也都有孝敬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在这方面都应该尽其所能!
㈡ 如果养女到30了。还一点孝心都没有的时候该怎么办
如果养女到30了。还一点孝心都没有的时候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顺其自然呗,
本来就不是你的孩子,
对你不孝,
也属正常,
别说是养女,
就算是亲生儿女,
不孝顺的,
也不奇怪,
自认倒霉呗,光养孩子了,
没有教育好孩子,
与你自己也有关系,
没办法,
就认命吧!
望采纳,
谢谢了!
㈢ 养儿不知娘辛苦,养女才报父母恩
这都不是绝对的,无论男孩儿女孩儿都有孝顺的,也有不孝顺的,所以男女都一样,但我要说的话可能不好听,如果不赞同,还请谅解,因为我说的是千古遗训,是真理的东西:孝顺是上行下效,一个家庭中,上辈人是很孝顺的,孩子自然就孝顺,他会用父母对待老人的方法去对待自己的父母,而且会更好的效仿父母的孝顺品德,也会传给她的孩子们……所以父母应该而且一定要给孩子做出榜样,这样,谁都可以不担心自己老年没人照料的事情了!!!祝好!!!
㈣ “养男不孝是驴,养女不孝是猪.”是啥意思
养子不孝如养驴,养女不孝如养猪
意思是子女长大后要尽孝道,不然父母养育子女一回不如养驴养猪
㈤ 不孝养女有继承权吗
如果具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继承权,但在实现继承权时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具体须根据不孝的情节来确定(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㈥ 养女,不孝顺,因养母有重病,不赡养养父母。去认他亲生父母了,女婿有责任吗,
女婿没有责任
养女不养养父母太不该
不能忘恩负义,换位思考看问题
㈦ 养子养女,子和女一般谁孝顺些
哎!都是自己的亲骨肉所以说,不要谁好就选谁,男孩和女孩都有各自的优点,男孩淘 女孩比较收敛所以我的建议是不论自己的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继承您的财产,有句话是: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孩子做的不好有可能是家长的疏忽。所以请您考虑考虑!
㈧ 养女不孝能否继承养父遗产
婚姻法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附加孝与不孝的条件。因此,所谓不孝的子女,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作为人,应当孝顺自己的子女,这是最基本的。
㈨ 养女是不是不给养母,养父钱就是不孝呢
这个看如果已经长大成年
需要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
这个都是必须的法律责任
㈩ 我收养了一个女帮她成了家不孝父母该怎么办
既然她都成家了,就让她自己过好了,少点见面说不定还少生气。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碰着这样一个孬种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