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庆节放长假十月份的退休金会不会提前发
会,“双节”临近,为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至千家万户,地区将于9月21日提前发放10月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及失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这意味着9月份离退休人员将领取到9月和10月的退休待遇。为确保提前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地区社保部门积极筹划,主动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拨款及划款等诸多事宜。
(1)离退休职工国庆节活动通知扩展阅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养老保险15年。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性干部55岁。从事井下、高海拔、高温特别是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Ⅱ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几项待遇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党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休干部、“5.12”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职能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2、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院内发展成果津贴,由职能部门随工资同时发放。
3、凡涉及到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利益的有关文件,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职工传达。
4、按“省委保健办”和“两费中心”通知,及时组织离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进行体检;并适时组织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5、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或郊游。活动经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划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应加强管理、合理开支。
6、每年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由职能部门向离休干部、“5.12”干部发给与在职人员同等的节日费;退休干部职工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发给。
由学院拨款给工会作为工会会员福利,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7、组织形式多样的离退休干部职工“重阳节”慰问和活动,慰问费视学院财力而定,活动费每人50元,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人事处、工会、共青团、体育部配合,退管会小组协助召集。
8、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一般每人每年可凭学费的发票,在80元以内限额报销。
福建的“5.12”干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后到1950年5月12日之间参加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称“512”干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简称“512”干部有误。省财政厅老干处未对“512”干部界定作解释。)
Ⅲ 上海退休人员今年国庆节有什么津贴
上海出台的政策 :
外来人口办公室在调查上海支边,支内、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现在退休后又返沪办理居住证住在上海的没有上海户口的上海人。可能对此类人员有补助政策出台。
今年开始登记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在单位里没有办理的,或失业、协保等无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前去居委会办理。
一、帮困补助对象
1、 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
2、 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了“上海室居住证”)的人员;
3、 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户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和节日补助范围。
二、帮困补助分类
1、 节日补助:春节(200元)、国庆节(100元)、五一节(100元),分别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
2、 生活补助:每月按新规定发放补助金,07年增加到每人每月60元。
三、帮困补助的发放
1、 对2007年二季度已经享受补助的在册人员,将在五一节之前,按新规定标准补发节日补助和生活补助差额。
2、 对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相关补助。
四、申请受理说明
1、 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5月起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的街道(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本市户口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或上海市居证)、养老收入证明(养老金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