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因公伤残军人七级,现在化工企业上班,我53周岁可以提前退休吗
1、员工不能以以前为有过伤残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退休。目前男性员工为60岁。
2、养老保险金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累计缴纳社保15年以上者才能领取。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级因公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已经是12年前的旧称)提前退休是绝对渺茫的事情!
残疾军人是不是能够提早退休是属于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管理的范畴。你只要是残疾军人(不管因战、因公、因病),就只能抛弃残疾军人的光环,和社会上残疾人、视力障碍、精神障碍、‘癌症患者等一样,到户籍所在地省市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有的省市要得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有的省市要得到“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这两项对于七级以下残疾军人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军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
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 *** 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 *** 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 *** 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 *** 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破产企业的伤残军人,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早就取消了因工伤残退休的规定,都是按正常年龄办理退休,并且伤残军人,在部队已经享受伤残待遇,到地方工作之后,不再享受伤残待遇,只有旧伤复发的,并且经过认定工伤,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补助,如果达到一到四级的,可以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其他等级的,伤愈之后,照常上班,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不可以提前退休。除非是特殊工种或者因病以及非因工负伤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提前退休。
第一,伤残军人到地方之后,只有旧伤复发,才可以认定工伤,即使认定了工伤,达到工伤等级,也没有提前退休的规定,
第二,如果是按照病退,需要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女45周岁办理退休。8级伤残显然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根据国家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看情况应该是是可以的,但是对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是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的,要在符合当地社保的鉴定下才可以办理的,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吧,更明确一些
如果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鉴定,你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办提前退休,但就是伤残军人是不能的。
7级伤残军人内退了,提前退休的许可是渺茫的、也可以说是没有可能的。 本人就是提早在52岁(已经晚了两年)就提早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
残疾军人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 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七级残疾军人去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劳动能力的,几乎没有可能的。
『贰』 受过工伤退休了有赔付吗
工伤以后退休,原则上不再享受在岗职工所享有的包括津贴在内的待遇,但如果出于治疗工伤的需要,可以将治疗或者康复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不是工伤所需费用,则走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工伤该怎么赔: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核算赔偿数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叁』 企业职工因工伤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第一,工伤职工没有提前退休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达到一到四级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到年龄办理退休,退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工伤五到六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离开岗位,由单位发给伤残津贴,到年龄办理退休。退休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单位给予补足。
第二,国家取消了工龄,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