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返聘人员辞退后,有补偿吗
是的,退休返聘人员辞退后,有补偿。
详细解释如下: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性质
退休返聘人员通常指的是已经正式退休,但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被单位再次聘请的人员。虽然他们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传统的劳动关系,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二、辞退补偿的一般原则
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返聘人员,单位在解除聘用关系时都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因单位自身原因而解除与返聘人员的合同,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补偿的内容与依据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补偿,通常会参考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辞退后的补偿方式及金额,那么单位应按照合同进行。若合同未明确,那么一般会根据单位的内部规定、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来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的结算等。
四、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在辞退返聘人员时,应当充分尊重对方的权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返聘人员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补偿。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解除关系的补偿方式。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人员在被辞退后是有补偿的,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应参考双方合同、单位内部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
❷ 退休返聘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悔滑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唤乱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主要看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一般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的提出不续签的,享受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绝续签的才有经济补偿,否则无经济补偿。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衍生问题:
怎么续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碧链腊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❸ 退休返聘人员辞退后,有补偿吗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
法律依据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
复函
江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赣劳关〔1997〕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
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
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三、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❹ 返聘人员辞退有补偿吗
退休返聘,不适应劳动法,所以辞退没有依法补偿。既然签订了合同,应当按合同办理,看合同条款怎么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