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机构教师流失率如何解决呢
实行教师退出机制后,退出的教师可以有以下几种出路:
1:转岗:退出教育行业的教师可以选择转岗到其他领域工作,尤其是一些与教育相关的领域,例如教育管理、出版社、教育咨询等,他们在教育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技能可以在其他领域得到充分发挥。
2:创业:退出教育行业的教师可以选择自主创业,通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技能创办一家教育机构,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实现自我价值和财务自由。
3:继续学习:退出教育行业的教师可以选择继续学习,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例如进修研究生、参加培训课程等,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好基础。
4:退休生活:退出教育行业的教师也可以选择享受退休生活,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旅游、养老等,过上轻松自在的生活。
无论选择哪一种出路,退出教育行业的教师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做好职业规划,为未来的发展打好基础。同时,教育行业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和工作稳定性,减少教师流失率。
❷ 既有个人缴费年限又有单位缴费年限的女性,以什么年龄办理退休呢
根据规定,针对以灵活用工的形式交纳社保的,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满60岁,女生满55岁,但对于在岗职工而言,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乃为男士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满50岁,因此,对于女性下岗工人而言,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或是55岁呢?
依照江苏省的这个要求,女士自由职业者和女性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是原在国企工人岗位上工作中,且在本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达以前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是50岁时其曾经在用人公司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总计满15年,依照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5岁实行。
一是居然是公司的固定工,或者国有企业的有关失业人员,之后依照自由职业者交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达以前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文件的执行时间2001年12月22日,也就是在2001年12月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按50岁办理退休。
二是依照自由职业者交纳养老保险,但在50岁时,其曾经在用人公司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总计满15年,依照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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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什么叫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虽然人们都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在社会层面的重要性,而对其法律层面的认识还不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下岗、失业已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简介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资本所以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1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共性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为基本动因的。
2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3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所涉及的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而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的人。同时,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中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主要包括因退休、失业、患病、伤残、生育等造成的失去或中断收入来源而需要社会特殊帮助者。这些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与竞争能力,使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影响了基本生活,从而得到社会给予的特殊保障。
二、国家该退位的地方应当退位
在劳动法的调整上,我国长期来存在的问题是行政因素过重,在改革过程中虽有较大的改进,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国家仍需进一步退位。目前,劳动关系中还存有大量的行政审查,例如:在劳动关系建立时一些地方执行强制鉴证,招、退工的行政审查程序;在劳动报酬中实行的工资总额管制;在特殊工时中实行的行政审批等等,使劳动关系建立与运行中融入大量行政因素。劳动关系的产生、结束与运行不应当是三方关系,而只应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关系。尤其要突破的是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规定每个劳动者只能建立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
当着现实逻辑与观念逻辑发生冲突时,需要重新审视的恰恰是观念的逻辑。“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这种观点在计划经济时代无疑是恰当的。在那时,一个劳动者出现了多重劳动关系,国家将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今天,当着劳动力通过市场来进行配置,为了使人尽其才,一个人存在多重劳动关系恰恰是一种常态。正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进行全方位的突破。
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对我国的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带来有益的影响。在用工管理方面,应当允许一个劳动者同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两单位工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现行的工时制度;在工资管理方面,各地在公布和调整最低工资时,应同时公布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时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一个职工每天在甲乙各工作四小时的话,甲单位或乙单位都只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执行;在社会保障方面,缴费关系应当与工资关系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每个劳动者固然只能有一个个人帐户,但应要求多个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这一劳动者的个人帐户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❹ 补缴社保的年限算连续缴费年限还是累计缴费年限呢
依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交养老保险15年,做到法定的法定退休衫芹年龄能够办退休,按月领到养老退休金。养老保险最低交费15年,既能是持续缴费年限,还可以是累计缴费年限,考虑到许多不可控因素,例如企业经营困难,紧急事件等情况,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依据累计缴费年限进行计算的。
医保的持续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功效是不一样的,好多地方的医保制度中要求,持续不间断地交费归属于持续缴费年限,持续缴费年限的最高缴费年限为15年,只需持续交费达到15年,在办退休时就能享受医保的退休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全国各地要求有些男士做到30年,女士做到25年,也有些地方要求男人女人累计缴费年限做到20年或者25年,退休之后享有社保待遇。
总的来说,社会养老保险归属于企业缘故断缴后补交,测算为持续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断交的不可以补交,再次交费之后归属于累计缴费年限;医保断交六个月以内补交的,测算为持续缴费年限,六个月以上视作再次交费,只有测算为累计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