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职工病亡后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❷ 苏州职业病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补助费。
1、截止2022年6月9日,苏州发布工作通告:患职业病的工伤的苏州退休职工,其中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后死亡,待遇是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与工伤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之间(部分省市还可以享受一定数额工亡补助金),选择其中一种执行。
2、鉴定为五级以上的,只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❸ 因工死亡包括退休人员职业病嘛
法律分析: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其中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后死亡,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与工伤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之间(部分省市还可以享受一定数额工亡补助金),选择其中一种执行。鉴定为五级以上的,只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❹ 烟台退休职工职业病死亡。能享受工亡待遇吗
如果员工职业病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在退休之后因职业病死亡是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非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可享受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❺ 患职业病的工人退休后死亡能提出赔偿吗
职业病也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专从工伤保属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