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苏南京医保缴费年限
在江苏南京,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要求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如果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需按差额年限一次性补足,补足费用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对于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实际缴费年限从2016年1月1日起逐月递增,直到达到至少10年的标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男性达到60岁,女性达到55岁时,若缴费年限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即可停止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则可以选择继续缴纳至满年限,或者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具体的一次性趸缴金额由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月补足标准设有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的月补足标准暂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当前的月缴费标准执行。
至于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则需要每年按时缴费,否则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贰』 南京退休职工补交医保
职工补交医保来个人承担自费用不多。四年加一起不会超过千元。
如果四年欠费全部个人承担,包括滞纳金估计超过五千。
后一个只是推测钱数,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职工社保不允许个人代替企业缴纳。
《社保法》和《劳动法》不允许企业推卸社保责任。
职工下岗解除劳动关系后,自己缴纳养社保,会有这种补交现象。只要社保局允许,可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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