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2016年退休的,办退休时补交了一万三千多医保,退休之后怎么每年还要交医保
退休后就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了,但还要缴纳大病医疗互助险100无/年,门诊统筹120元/年,具体缴多少可能各地规定不同。
㈡ 2016年4月1日上海退休人员医保账户计入金额
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单位缴费计入部分计入标准:
74岁以下 1120元
75岁以上1260元
㈢ 上海市16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调多少
2016年上海市企业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制金:
1、先统一增加80元。
2、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3、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4、 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每月在增加20元。
从今年1月份起增加,将于6月1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账户中。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5月31日发布)
㈣ 2016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哪些人退休人员需要缴纳医保
1、不足15年的年限的要交缴纳医保。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
2、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满十五年的职工医保累计满15年退休不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3、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第十九条在职职工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参保缴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后,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
《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4)2016年上海市退休人员医保政策扩展阅读:
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中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
由于税收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劳动者,所以也可以看作是纳税人不仅为自己,也为小孩和退休后的老人及全社会缴了费。建立在缴费基础上的医疗保险制度下的退休人员有缴费的也有不缴费的。
实行退休人员缴费的是以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或一个规定额度缴纳,缴费额一般不太多。不缴费的有些是享受了国家的老年人福利政策,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工作期间已经按规定缴够了费用,退休以后就不再缴纳了。
㈤ 退休职工医保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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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上海退休职工医保卡中会回打入1400元(答74岁以下)或1575元(75岁以上),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6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㈥ 2016年退休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是多少
你好: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待遇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4.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转外就医的,由单位凭《转外就医申报表》、住院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险局报销。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12个月内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2.5万元)。
参保人员按比例自付大额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具体标准为:
(一)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保基金支付94%,参保人员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6%,参保人员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参保人员自付2%。
(二)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10%,经批准使用血液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30%,余额再按规定由大额医保和参保人员按比例负担。
(三)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中属国产的,由个人自付35%%,大额医保支付65%;属于进口的,由个人自付50%%,大额医保支付50%。
大额医保最高可赔3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大额医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数额为30万元。
大额医疗费的报销方式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办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进行了垫付,所以此类人员应持病历、发票以及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对于在定点医院就诊,自己垫付了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可以出院后持病历、发票、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