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市丧葬费标准
南京市丧葬费标准具体如下: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禅卖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明纯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贺槐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相关法律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B. 南京市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退休 职工死亡后也会有一定的 丧葬费 。丧葬补助费和直迟拦系毁棚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 工资 一次性发给。还要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码余胡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 身份证 , 医保 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南京市退休职工丧葬费是多少
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为6000原,抚恤金为16000元,供养亲属定期救济费每年18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D. 南京退休工人去世的丧葬费怎么算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下列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根据湘劳社政字:一: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法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
二:供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
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
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
(4)2016年南京退休职工丧葬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赔偿实际损失的理论
赔偿实际财产损失的理论认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这是通行的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的理论认为,人早晚皆难免于死,其殡葬费用,习惯上是由其遗族支付。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
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量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
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
E. 从9月1号起南京的退休工人抚恤金丧葬费能拿多少钱
不存在9月1号八月一号,这个政策一直没变。
不存在抚恤金问题,从来没有过。有的只是丧亡补助,是职工,领取当地当年十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丧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