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标准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⑵ 工会退休职工慰问金发放标准
工会退休职工慰问金发放标准:
1、生病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6、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每位会员购买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7、工会会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慰问标准:3000元。
8、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慰问标准:3000元。
工会退休职工慰问金申请流程:
1、填写职工慰问申请表。
2、所属部门领导或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3、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4、联系工会办公室主任领取退休慰问品。
综上所述,工会退休职工慰问金的发放标准由各地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包括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或纪念品,以体现对退休职工的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四条
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的生活,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改善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基层工会应当根据职工的需要,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其他活动。
⑶ 工会职工住院慰问一年可以几次
原责任工会职工住院慰问一年。就一次。工会慰问住院职工标准,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需要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一般病人每次不超过一千元,重症病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在职职工配偶直系亲属一般病人每次不超过500元,重症病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是每人每年只能看望慰问一次。
请工会职工住院慰问,一般性一年的话,正常的就要看你住院的时间,如果时间长的话,可能会有两次,但一般性都是以一次为主的,就是说时间短的肯定是一次。
工会职工住院慰问,对于每个职工一年慰问几次,这个应该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但是可能只规定了每一次慰问大致的一个预算范围,比如说可以购买多少金额的慰问品,或者给予点慰问金。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基层工会经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作出明确规定,并首次将婚丧嫁娶退休等纳入慰问范围。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应看望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一年内生病住院会员限慰问一次)。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时,可以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红线”不能碰: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