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上班路上交通事故

退休人员上班路上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4-12-19 06:24:28

1.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工作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工作单位是没有赔偿责任,因为已经退休了,所以就不属于公司的一员,所以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算工伤,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所以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当然公司也可以为了人情去慰问退休职工。
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 退休人员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1、退休人员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是:
(1)退休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平均收入计算的,并且需要乘以二十年的时间,再乘以百分之十;
(2)如果构成伤残等级按照伤残系数计算,如果七十五岁以上,需要按照五年计算。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 退休工人车祸怎样理赔

一、退休工人车祸怎样理赔
1、退休工人车祸理赔方法如下:
(1)可以通过交警协调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退休人员被车撞了,都是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处理;
(2)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定损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6、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

4. 退休返聘人员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雇佣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则双方关系被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要求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若用人单位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产生用工纠纷,法院应视为劳务关系处理。

在特定情况下,如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产生用工争议,法院将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然而,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人员,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5. 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交通事故也属于工伤吗

法律分析: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 超过退休年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退休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退休聘用人员与单位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能认定工伤。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阅读全文

与退休人员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没参加体检复读怎么办 浏览:776
关中老人过世一周年如何过 浏览:34
天津2018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浏览:983
退休职工工龄怎么计算方法 浏览:78
什么样的人群需要养生壶 浏览:66
老人家嘴巴经常说死字意味什么 浏览:328
给老人打吊瓶要多少钱 浏览:396
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浏览:123
退休人员如何在网上查询 浏览:645
石河子退休金6月几号发 浏览:178
洋河老年大学 浏览:921
退休职工有招工表行吗 浏览:350
退休人员上班路上交通事故 浏览:869
如何化解小孩和老人的矛盾 浏览:125
什么体检项目不能戴唇钉 浏览:549
协和体检要多久拿报告 浏览:90
中医怎么治老年痴呆 浏览:4
海口市退休人员补缴医疗标准 浏览:900
为什么不让老人洗衣服 浏览:784
农村户口企业女性退休年龄限制 浏览: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