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区县标准不一样,按渝中区相关部门的规定,待其父亲年满60岁退休,母亲年满50岁或55岁拿到退休证后,父母双方每人均可一次性领取500元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Ⅱ 重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新规定
法律分析:1、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领取2.5元-5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奖励;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2、重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规定,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560元。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Ⅲ 重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重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有以下规定:
1.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
2.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发放。
3.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
4.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分期支付。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2.5~5元,或者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奖励。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金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每人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金。
综上所述,重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包括: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分期支付。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就享受以下待遇:
(二)在退休后加发百分之三十的退休金或者养老金。”
Ⅳ 重庆补贴政策
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如下: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