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动法对国企职工内退有什么规定
如果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可以本人向公司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后可以内退,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是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的,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修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第十条职工可以申请辞职。经企业批准辞职的职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1)中央关于超令职工退休证策扩展阅读:
同时,《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也指出,国企员工内退时的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裁减职工的,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的,企业对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工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补偿费。
第十三条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富余职工的社会安置和调剂工作,鼓励和帮助富余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企业之间调剂职工,可以正式调动,也可以临时借调;临时借调的,借调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双方企业在协议中商定。
第十四条富余职工由企业自行安置有困难到社会待业的,在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帮助职工再就业。
Ⅱ 劳动法对超龄用工的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法没有关于超龄员工的规定,如果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与单位间成立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无禁止性规定,因此,并不存在超龄不能雇佣的情形。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但是劳动法对员工年龄没有上限,不代表对超龄员工没有保护,对处于劳动关系中的超龄就业者,应当坚持“底线保护”的原则,保护其基本劳动权益,包括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等劳动基准的保障。总而言之,超龄劳动者也是单位职工,也必须受劳动法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未禁止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人员当然可以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