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北省退休工资怎么涨
河北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如下:
首先,每位退休人员每月将增加40元,而退职人员则每月增加22元。
其次,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其缴费年限进行调整,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按照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对于特定年龄段的退休和退职人员,养老金也将有所增加,具体为: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每月增加2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月增加40元。
对于企业退休和退职人员,其缴费年限满15年至不满26年期间的每月增加9元;满26年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9元。
对于位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和退职人员,以及在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根据所在地区的类别进行调整: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的,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将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进行补足。
最后,对于1998年9月30日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未达到145元的,将补足到145元。
以上调整依据为冀人社发[2019]26号文件。
② 河北省今年社保退休涨了工资涨了吗
河北省今年社保退休涨了工资涨了。
调整办法和标准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暂参照本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③ 河北2023年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
河北2023年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如下: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_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综上所述,河北2023年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根据国家规定和河北省社会保险局的政策确定的,包括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补充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奖励性养老金等各项费用的计发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 河北省养老金标准
河北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提高到133元。
河北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133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8.13%,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缓孙陪幸福感、安全感。
政策依据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331号)文件要求。
河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82号),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凯兆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扰蠢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