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需要
公司返聘退休老员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注意事项⑵ 聘用退休员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用退休员工,注意事项有:不需要给其申报缴纳社保,工资需要按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
单位聘用退休员工,计提工资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⑶ 外企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继续聘用吗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需聘用的,让劳动者去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回。能够的办理的则双方答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⑷ 公司在招聘离退休员工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公司在招聘离退休员工时,有如下事项需要注意:
1、安全问题。毕业年龄专大,尤其是身属体必须健康,事先要明确有无重大疾患,如心脏病、脑梗等,另外环境对其是否造成不安全等因素都需要考虑,因为这类事情一出事都是大事;
2、团队协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问题。也就是现有岗位也能不能完成工作,适合不适合,对于离退休人员,光看以往的经验是不够的,问题关键是能否融入集体大环境;
4、薪酬待遇一定要在协议要详细注明,有些退休人员纯粹是为了发挥余热,不计较工薪待遇,但有些人则不同,一旦引起纠纷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协议终止条件需要列明。不只是协议到期,中途还需要有出现岗位不适合时的退出机制;
6.为保护劳工双方利益,建议给这些人上意外伤害险或其他商业险。
⑸ 聘用已退休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据2019年真人力数据显示,餐饮业、服务业用工年龄范围呈现两极分化:20岁-25岁和45岁-55岁,这两个年龄段成为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主力军。在45-55岁范围中,则以女性居多,超30%为已退休人员。企业用工人员年龄的分化,侧面反映出企业在管理方面的难度有所增加,由于不同年龄的认知、行为、形态、意识等各不不同,对于不同年龄人群在招聘、用工、管理等环节,企业应如何运用相关法规政策?本篇文章带来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时的一些注意事项。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退休人员如何认定?
城镇: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农民:
满足上述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条件,根据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基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尚没有普及和完善,此项标准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招聘环节应注意哪些?
1.招聘时需确定聘用人员是否具备上述关于退休人员的规定。
2.充分了解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的状况,以核实退休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国家退休人员相关福利。
3.安排或者要求具体退休人员参加体检或者提供近半年内本人的体检报告。
4.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上岗前的岗位匹配度、智力、价值观等方面的测评、测试。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用人环节应注意哪些?
1.签署劳务协议时,可以对医疗、身体伤害、报酬、工作内容、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从防范企业用工风险的角度来说,企业一定需要给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由于退休人员年龄偏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所以建议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以减低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管人环节应注意哪些?
1.在退休人员劳动过程中,可对其劳动的时间、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报酬结算发放形式等方面设立更加灵活的工作分配和管理制度。
2.考勤方式、绩效考核认定、制度遵守、报酬发放备注等等方面不能以传统劳动用工模式进行评定和管理,否则,可能存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如解聘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不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4.双方在进行劳务合同解除时,除合同约定外,双方可在任意时间内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无需提前告知和准备。
5.退休人员可不缴纳社保,企业也不违反劳动法。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狭义劳动者的范畴,不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受社保局及《劳动法》管辖。
⑹ 公司雇佣退休人员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企业会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一般如下:一是技术型人才,如技工、总工这是与经验资历是分不开的;二是后勤保障人员,如保洁、普工等;三是行政人员,如政府退休下来的人员。
对于超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因此如录用:一是需要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相关期限、岗位、待遇、出勤要求、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还有涉及到的其他事项等等都需在协议上明确。二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险,至于商业险的费用可全部由企业负担,也可部分由员工支付也是可行的。三是在管理上要稍微做倾向,对于非常规的要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