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人社发2017 年184号文件 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8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7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 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6年的,按2016年水平确定。
(四)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企业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所需资金暂由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17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2017年7月11日
② 2017年浙江嵊卅市退休金上调方案
2017年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540万企业退休人员、54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594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而进行。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7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适当倾斜
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浙江省2017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力争在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预计全省将有540万企业退休人员、54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594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适当倾斜,主要指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具体为: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金补发比例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浙江退休金补发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补发退休养老金。
③ 2017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2017年退休人员提高工资的新政策.自2017年开始以来,我国对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等多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退休人员的工资状况有什么变动和调整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整体调整水平是根据2016年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方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应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致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应体现公平原则的挂钩调整应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领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数(或工作年数)、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的高龄退休人员、艰苦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以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度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的比重,加强调整方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参加机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逗唤带老保险基金支付.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链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收、完善省级统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很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种退休人员的身边利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精准解读政策,精准引导舆情,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区应按照国务院统筹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进行周密安排,2017年5月31日前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严格按照两项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落实各项调整政策,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批评问责,相应减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名词解释】
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一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月山芦基准以我市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投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为基础,每年支付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加者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纳年数×1%
(2)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存储额计算月数.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月基准是个人账户的储蓄额除以发行月数.根据员工退休时城退休时城市人口的平均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决定.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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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浙江2017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涨
平均调整幅度5.5%。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浙江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在制定中,具体如何涨法还不确定。
⑤ 湖州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计算了吗37年工龄该有多少工资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6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2012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⑥ 浙江省2017年退休工资调整计算方法
两部抄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袭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⑦ 浙江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出来了吗
肯定会上调的!2017年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专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⑧ 浙江2017社保养老退休金最低工资多少钱
养老保险复领取如下:
按月制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⑨ 浙江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何时发放
是会补发的!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已下发浙人社发〔2017〕84号文件碧没斗,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力争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悔磨,察岁上调部分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