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返聘的退休人员需要交残保金吗
退休人员需要返聘是不需要交任何的保金他们退休前交完了只要发给正常的工资就可以
Ⅱ 企业用残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职工,可以免交残保金吗
不可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离退休人员返聘残保金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收取“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本地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印章。
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
Ⅲ 退休返聘的高级专家工资是否属于残保金计提基数
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且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的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Ⅳ 退休职工是否需要交残保金(不是残疾人,只是退休人员)返聘又应该有哪程序
退休了什么金也不需要缴纳了。返聘签个返聘合同即可。
Ⅳ 企业聘用已退休残疾人还购买社保吗
是有劳动合同的返聘员工还是只是单纯的退休员工?如果是返聘性质,可以按规定抵免企业的残保金,最终是否全额免除企业的残保金还要看企业按规定应该安置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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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退休职工是否需要交残保金(不是残疾人,只是退休人员)返聘又应该有哪程序
一、退休职工不需要交残保金,不允许返聘。
二、退休人员属于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他们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返聘的,退休人员返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三、返聘人员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用工待遇问题,也不缴纳什么残保金,没有残保金这个说法和规定,返聘国家没有规定什么程序。因为是不受国家用工制度制约和保护的人员,本身退休人员就应该休息。
(6)离退休人员返聘残保金扩展阅读: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对于退休返聘行为的法律定性,我国劳动立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对此的具体规定也各有差异,理论界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综合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劳动关系说和劳务关系说两种。笔者暂从二者的比较来做说明。
第一、主体方面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即劳务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对主体并没有特殊要求。
第二、主体的地位方面
第三、确定报酬的原则方面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并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在劳务关系中,主要是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体现出市场经济的效率性。
Ⅶ 返聘残疾人可免残保金么
如果残疾人为退休人员不能免残疾人保障金,因为残疾人保障金是为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而设置的,要减免残疾人保障金需出具单位为残疾人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无法出具该证明...
Ⅷ 返聘的高级专家工资薪金缴纳残章金吗
残保金是按应付工资的总额,所以这个需要先判断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按什么形式发放的。
退休员工若属于长期固定聘用的,列入工资表中,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也要加入工资总额计算残疾人保障金。如果只是给贵司提供劳务,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计入公司管理费用,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