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山东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
1、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 山东省省内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1. 山东省省内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88%。
2. 根据查询山东本地宝得知,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
3. 在这些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获得88%的报销比例。
4.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前往参保统筹地区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行为。
5. 参保人可以申请报销在这些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这也被称为异地报销。
3. 退休职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怎样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4. 山东省内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 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 报销时间3-6个月。 一、门 (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