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伤退休后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
工伤补贴与退休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者退休后享受的是养老保险待遇,而工伤则享受的是工伤保险待遇,二者不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Ⅱ 工伤十级到退休时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Ⅲ 工伤十级退休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工伤十级退休后没有补偿,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十级的待遇是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十级职工退休前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退休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Ⅳ 10级工伤退休后有哪些补偿
法律分析:1、工伤十级的待遇是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如符合有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Ⅳ 10级工伤退休后有哪些补偿
10级工伤退休后有以下补偿:
1、工伤十级的待遇是当事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分别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2年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残疾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伤残系数乘赔偿年限;
2、误工费为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
5、住宿费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住宿时间。
Ⅵ 工伤人员正常退休还有补助吗
工伤与退休二者之间并没有关联,职工发生工伤后升银退休的没有补贴。单如果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吵顷宴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乎笑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Ⅶ 工伤到退休就没有赔偿了吗
一般情况下,退休后是没有工伤赔偿的。因为申领工伤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而认定为工伤要建立在双方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由于退休职工已不符合用工主体的资格,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所以没有工伤赔偿。员工退休后发生工伤的,其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得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是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属于聘用单位失责的,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
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工伤申报期间退休的,认定属于工伤后,由于工伤是退休前产生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