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八十年代初,父母退休子女接替对接替者有年龄有限制吗
你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父母年龄大了退休以后,家属子女是可以接替岗位的,可以直接到父母的工作单位上班报到。单位对于子女的年龄是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是没有过多的限制。通常最低要求是15、16岁,再小的话需要改户口。年龄太大的话也可以接替上班,不过很少有超过30岁的,主要还是以20岁左右的居多,通常报到以后可以直接上岗。
2. 子女接班政策
最早以前俗称叫“补员”,依据法规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接班,,但是也要经过公务员资格考试和警校入学考试(法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子女接班政策存在的弊端
1、职工退休以后,子女接班,会造成职工素质低下
2、文化水平参差不齐
3、亲属关系,人际关系很复杂,不利于管理,容易造成关系网,致使企业内部严重内耗。
二、子女接班政策概念
1、子女顶替,又称接班顶替,是指父母退休、退职后,由其子女办理手续,顶替空下来的名额,进入父母原工作单位上班。
1、子女顶替制度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劳动就业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子女顶替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比较复杂的变化。
三、子女顶替工作中的问题及纠正
1、不少地区在国家职工子女顶替政策基础上,自行规定干部退休、退职时,也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扩大了顶替的范围。
2、顶替工作中出现了大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纪律和政策的情况。
3、职工提前退休又带来了诸多方面的的消极后果。一部分生产骨干技术纯熟的老工人提前退休,使职工队伍的技术水平下降,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八条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3. 七十年代父母退休子女接替的表叫什么
子承父业。父亲自己开的私企,父亲或者到了退休年龄,或者是因为身体不佳,让我到这里接替她的工作,这叫子承父业。儿子接父亲的班叫顶职或者是接班。顶职就是顶替上班,接替上班。这大概是七十年代初直八十年代中期,父母在单位或者是企业上班,子女又没有工作,为了解决子女就业问题,国家出台政策,允许父亲可以提前退休,把工作让给自己符合条件的子女。
4. 正式老师退休后子女可以接班吗
国家早已经取消了职工退休子女接班的规定。
5. 职工退休子女接班政策始于哪年结束于哪年,是哪个文件开始这一政策的,又是哪一文件取消这一政策的
子女接班,是根据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开始执行的,其中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自从我们国家颁布劳动法实行合同制以后,就终止了子女接班的规定,
6. 现在国企工人退休子女可以接班吗
现在国企职工退休不存在接班的问题。但国企为了照顾职工子女,在职工子女中进行所谓的考试,录取一定的子女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