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二、补助标准:
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B. 企业军转干困难生活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按照以上判定。
法律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分配到企业单位的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工资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面,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很小,但这大体和各地消费水平相适应。
C.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是什么
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标准:
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D. 2021企业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
法律分析: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补助办法1、自2013年1月1日起,凡个人养老金达不到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当年公布执行的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2、自2013年1月1日起,营职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个人月基本养老金与省统计局当年公布执行的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相比,差额超过800元的,每月补助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差额补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营职及其以下企业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法测算后,实际补助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补助。自2013年1月1日起,团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个人月基本养老金与省统计局当年公布执行的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200元之和相比,差额超过1000元的,每月补助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差额补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团职企业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法测算后,实际补助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助。自2013年1月1日起,师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个人月基本养老金与省统计局当年公布执行的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400元之和相比,差额超过1200元的,每月补助1200元;不足1200元的,按实际差额补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师职企业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法测算后,实际补助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助。3、953年底前入伍的,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00元。
E.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工资怎么调
1. 通知日期为2023年,应更新为最新的通知日期,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补助调整标准,首先需要明确对象。
3.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未达到特定标准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以补足差额。
4.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 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 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 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 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 如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低于上述标准,将据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6.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按照以上判定进行。
7. (5)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待遇扩展阅读提及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应确保与当前政策一致。
8.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应根据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的调整相应增加。
9.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如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当地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月退休生活费,地方政府可发放差额补贴。
10.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1. 若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将停发退役金,并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等各项待遇。
以上内容应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核实和更新,以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