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返聘的退休职工还需要交工会会费吗是否有表决权吗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返聘退休职工也是退休职工。保留会籍期间无表决权,当然职工也可以自愿选择继续缴纳会费,行驶会员权利。
【法律分析】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贰』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可以返聘吗
为了使劳动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返聘员工的现象。其中也包括退休人员的返聘。那么,我们在返聘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说一说什么是返聘,返聘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认识返聘,了解返聘。『叁』 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保年限没满15年,没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返聘员工,单位是否需要为其买社保
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保年限没满15年,没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返聘员工,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根据所签合同,来确定是由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1、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返聘期间职工到达退休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年限
1、我们说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相关的缴费年限规定。
2、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超过15年,消费者可选择不交,也可以多交,多交多得。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3、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肆』 返聘退休人员辞退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因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伍』 返聘人员有退休金吗
返聘人员的身份、返聘合同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一、返聘人员的身份与退休金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返聘人员的身份。返聘人员通常是已经退休的人员,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再次聘请参与工作。他们通常已经享有一定的退休金待遇,这是基于他们之前的工作年限和社保缴纳情况所确定的。
然而,返聘人员再次参与工作后,他们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属于正式的在职员工,而是属于特殊的聘用人员。因此,他们在享受退休金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调整。
二、返聘合同的性质与退休金
返聘合同通常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其性质和内容可能因单位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些返聘合同可能会明确规定返聘人员在聘期内的薪资、福利以及退休金的发放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返聘人员可以继续享受或调整退休金待遇,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在返聘期间或返聘结束后继续领取退休金。
然而,并非所有的返聘合同都会涉及退休金的问题。有些合同可能只关注返聘期间的工作内容和报酬,而对于退休金则没有明确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返聘人员的退休金待遇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对退休金的影响
在我国,退休金的发放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退休金的发放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工作年限以及退休年龄等因素密切相关。
对于返聘人员来说,虽然他们已经退休并享有一定的退休金待遇,但在再次参与工作后,他们的退休金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主要取决于返聘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综上所述:
返聘人员是否有退休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问题。它取决于返聘人员的身份、返聘合同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多种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返聘人员是否享有退休金待遇以及具体的待遇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