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个人部分还交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在职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的年限,应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但是补交部分是不补划个人账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❷ 退休职工门诊看病的报销流程
退休职工门诊看病的报销流程如下:
1、退休人员于每月1号至19号将准备好的药费单据和材料交到社保所大厅药费报销窗口;
2、社保所工作人员审查后收取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让退休人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和社保所各留存一份,并进行录机;
3、将录好的药费单据进行装订报盘,并由工作人员将药费单据和社保卡一同送去区医保中心上报;
4、将审核通过给予报销的退休人员的社保卡取回并让个人签字领取;
5、将审查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药费单据和社保卡取回并向退休人员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不予报销的原因,退休人员补齐后重新报送医保中心;
6、对于单位给予二次报销的退休人员在其报销的药费达到退休医保存折后,本人前来登记并由工作人员去区医保中心打印《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