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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使用退休人员福利费

发布时间:2024-11-07 20:15:29

Ⅰ 支付的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应在福利费中列支吗

不是的,福利费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率提取的,是用于在职职工的福利方面开支的。

Ⅱ 返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返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Ⅲ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了养老金外,还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呢

虽然事业单位或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的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但是由于单位属性、人员结构、身份类别比较复杂,在原单位领取的福利待遇也是千差万别。

总之,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单位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福利待遇。最后提示一下:你虽然退休了,但每年养老金的增长申报、填表、单位盖章报社保机构审核批完成的,可以说终身离不开单位。

Ⅳ 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福利规定

1
每到年底这个时候,单位发什么福利,就会成为热门话题。
有的福利可能是现金类的,有的是礼品类,有的是生活品,有的食物,总之得到福利的都很欢乐。
自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以来,对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抓得很严,今天我们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为例,谈一谈福利发放有哪些限制。
在职和退休人员福利一视同仁
全国总工会曾经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补充通知》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员工、行政事业人员等均可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中的一员。
工作人员退休了,但工会会员并没有退出或自动失去会员资格,也没有领导要求退休人员退出工会。
可是如今有那么一些单位的领导,把退休工作人员视为包袱,逢年过节发福利根本就没有退休人员的份儿!
同时,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国总工会发文,规范福利待遇问题,文件里面并没有说退休人员不应该享受工会福利,应该是在职的退休的都应一视同仁!
相比起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本来就待遇低,福利少,甚至有的企退人员退休后几乎被单位给遗忘掉。
只希望国家这些规定能被相关部门以及企业负责人看到,退休人应同享年节福利!
2
退休以后自己除了养老金的待遇之外,还有哪些福利可以领取呢?
第一个,就是终身医保待遇。
很多人只关注到了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实际上社保中还有医疗保险,在退休后有一个终身医保的待遇。
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医保缴费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的,那么退休后不用再继续缴费,也能够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退休后不用再交钱还能享受报销的待遇,这对于退休人员可以说是一份不错的待遇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跟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不一样的。养老保险对于缴费年限的要求是需要累计交满15年,而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
目前上海和广州规定是15年,还有部分地区是在20年左右。所以缴费年限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下,可别想当然地认为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一样的,到时候如果没缴纳满年限可就没法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了。
第二个,就是补充养老金。
实际上咱们平时总说的养老金,是指国家的基本养老金,除了基本养老金外,咱们国家还建立了补充养老金制度。
比如说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不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是说人人都有的,只有一少部分人才有,这两种年金制度都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建立的。
一般个人缴费不超过缴费基数的10%,用人单位缴费不超过8%,企业年金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而职业年金只能够按月领取。
有很多大企业在你入职的时候都会问你参不参加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那么为了退休后能领更多钱,大家最好还是参加。
第三个,就是各种补贴补助待遇了。
比如说国家对高龄老人有老年补贴,在北方很多城市寒冷的冬季有取暖补贴,一些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还有独生子女津贴。当然很多补助补贴都是根据各地自己的规定,有不同待遇和标准,领取条件等等也各不相同,具体还需要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第四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群,则不一样。
其实这个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
它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很少能够获得养老金以外的待遇。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当然也包括公务员,单位退休人员,是可以额外获得退休金以外的收入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群能够获得很多的额外收入,包括一些精神文明奖,民族大团结奖,还有工作单位给发放的一些相关的待遇津贴等各方面的收入,那么综合起来加在一起,有些地区可能会比较少,一年是几千块钱,有些地区可能比较高,一年甚至达到几万块钱。
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有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养老制度不同、缴费基数不同、缴费年限不同。
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是没有同等条件一说的,顶多能够相同的可能是工作年限。实际上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工作稳定,工作时间较长。计算养老金的时间往往是长达三四十年以上。而很多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只缴纳了15~20年。
即使工作年限相同,养老制度不同和缴费基数不同,也会产生养老待遇差距。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1991年开始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7年全面统一将养老待遇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一些地方是1997年以前逐渐试点的)。
机关事业单位过去的退休制度:实际上主要是跟职务、级别相挂钩的。利用工作年限计算一定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还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呢)计发比例,在加上退休职务级别确定的生活补贴数额,就是原先的退休待遇计算模式。
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比如说基础养老金待遇,如果按照60%基数缴费,一年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是按照150%缴费,可以领取1.2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完全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相挂钩的。
总体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会实现全部的并轨,未来主要还是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以及年金制度了。
3
事业单位,别人眼中的香饽饽。
其实自从疫情开始之后,有为数不少的公司都宣告倒闭,还有一部分公司为求自保,只能大量的裁员,所以说越来越多的人也意识到找到一份稳定工作的重要性,铁饭碗不仅仅稳定,而且社会地位也比较的高,所以深受大家的青睐。
公务员除了是铁饭碗之外,也会让全家人都感觉到特别的有面子,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报考公务员,关键是薪资待遇还是非常优厚的,年终奖也同样让人羡慕。
在大部分人眼中,公务员虽然可能工资不高,但零零散散的福利和补贴加起来,可不一定比其他职业的收入低!况且,加上“工作清闲”、“发展稳定”这些标签,公务员就成了别人眼中的香饽饽。
工作清闲还是辛苦委屈?
其实,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公务员们也经常以5+2,
白加黑的模式加班,
在文山会海里不停翻腾,
喝个牛奶都要被问责批评,
常年成为媒体关注的负面焦点
......
发展稳定还是四面挑战?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公务员也不再稳定:
辽宁、天津、陕西、山西、浙江、山东等省已经陆续取消了上万个铁饭碗,事业编人员变成了合同工。
而在疫情期间,更是有无数公务员主动投身抗疫一线,面对危机四伏,仍坚守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
福利丰厚还是早已取消?
其实,早在之前出台的《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文规定:严格执行基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
让我们看看,别人眼中“福利和补贴丰厚”的公务员们,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12类补贴被取消
1、自行新设项目补贴、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都将被取消;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的(具体地市标准略有不同)津贴补贴都将被取消;
3、违反规定发放的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将被取消;
4、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补贴将被取消;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的补贴将被取消;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的补贴将被取消;
7、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8、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9、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被取消;
奖金:
10、违反公务员奖励规定,“巧立名目”发放的各类奖金都将被取消;
公积金:
11、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贴将被取消;
节日福利:
12、借重大活动或节日庆祝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等补贴将被取消;
大家眼里公务员的“丰厚福利”,其实早就被取消了。

Ⅳ 新准则下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计入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还是管理费用为什么

管理费用
退休人员工资不属于在职人员工资。

Ⅵ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按什么申报

退休人员有很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又有想发挥余热的心,很多企业也乐于员工退休不离岗。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且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就造成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的很多问题,比如: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税、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
2、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工资总额,按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3、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要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
4、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属于三项经费计提基数?
现在我们就带大家来一起解开迷题。
一、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问题
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茄氏亏训及其他待遇;
(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二、退休人员工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
颤神根据统计局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属于工资总额;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属于工资总额,但“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可以适用员工工资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核李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保问题
我们都知道,员工在单位上班,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社保缴费中包含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两部分。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单位缴费部分的基数怎么确定呢?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规定,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职工退休后,开始按规定领退休金的,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退休返聘员工个人不需要再缴纳社保。依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社保单位统筹部分的缴纳基数如果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会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如果以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那返聘人员的工资不会包含在内。
据我们了解到,从2019年起,我国大部分省份已陆续发文明确社保单位统筹部分的缴纳基数以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不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
四、退休返聘人员工资适用基数的问题
1、工会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那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需要缴纳,要以当地工会的要求为依据。如果当地要求缴纳的,那以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的工会经费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费和福利费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另外参考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对“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时,要求受雇的退休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是否可以理解因为耗用相关的经费、享受相应的福利,对应的资就应当作为职工教育经费与福利费的基数?
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也明确“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没有特别规定的,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为基数计算的限额内的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残保金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明确,计算缴纳残保金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因为退休返聘人员与任职单位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应当不纳入残保金计算的职工人数。
天津地区明确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缴纳残保金。
其他地方建议与当地残联沟通确认。
以上与是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相关一些问题的规定和个人理解,希望能帮到被这些问题困扰的伙伴们。

Ⅶ 2023年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1. 福利费是工资福利支出的一部分,它包括了在职人员的各种福利开销。
2. 商品服务支出涵盖了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福利费。
3.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涉及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抚恤金等。
4.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福利费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可能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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