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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退休的人员怎么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05 00:49:02

㈠ 劳动法对临近退休员工保护

法律分析:劳动法对临近退休的人员的权益保障并没有特别的规定,所有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在劳动法范围内享受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㈡ 机构改革人员安置原则

1、总的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㈢ 还有2年要退休了,现在离职,接下去的生活要怎么过

感谢您一辈子对 社会 的付出,也祝您工作顺利和将要退休后的生活愉快。早做规划打算,特别是自己的身份,从一个职场人转变为一个退休后的老人。

因为还有两年才退休,所以这两年还是必须把本职工作做好,站好最后一班岗。这是对自己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通过这两年的时间,也对自己进行一个适应性训练。

我们来说退休的状态的变化, 社会 角色由底职场人士转变为退休老人, 社会 地位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社会 关系方面有以前创造价值的一方。转变为享受退休金的一方。

生活目标有事业转向生活,对个人来说由以前的面向 社会 转向面向家庭;生活方式由以前的有职责、有竞争、节奏快、活动范围较为广阔的硬性生活方式,转变为退休后的无职责、没有竞争、活动空间狭窄、节奏较慢的软性生活方式,也就是休息型生活方式。

退休后的生活简单地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老有所乐。

利用退休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实际条件以及个人的兴趣爱好,适当的参加一些文化活动、 体育 活动和 娱乐 活动。

这样能够帮助自己提高退休生活质量。就像我认识的几个领导干部一样,退休之后就放下原来的工作圈,每周都喜欢结伴去野外垂钓,这是以往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二,老有所学。

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活到老学到老。退休之后,也要通过各种途径来学习,增长知识。比如说学习摄影,学习音乐,学习书法,学习绘画等,这些活动能够帮助老年人增长知识,加强信息沟通,同时也有益于身体 健康 ,延缓衰老。

三、老有所为 。

退休之后,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能力和潜能。比如说继续从事原来的专业工作,或者开创第二职业,或者参加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能够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也能够创造更多的 社会 价值,避免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既锻炼了自己,又服务了 社会 ,何乐而不为?

退休后的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在临近退休的时候,一般心理状态会经过四个时期。

期待期

临近退休,许多人临近退休的时候,不同职业的人表现的行为不一样,态度和心态也不一样。比如说工作繁重、枯燥、单调或者是因为 社会 偏见不受尊重的人,如果退休条件好,就希望早点退休;有的人自愿退休,早已规划好退休生活,就期待退休;不愿意退休的人,就希望继续参与工作。

退休期

刚离开工作多年的单位,此时人的心理活动是最复杂的。愿意退休的人心情舒畅,不愿意而又不得不退休的人的心情比较沉闷。

适应期

退休后大概一年左右的时间是退休老人最难适应的一段时间,会出现退休综合症。

稳定期

适应期之后,退休老人在 情感 上和认知上能冷静客观的面对退休的状态。同时构建起退休后的生活模式和秩序,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状态,这段时间精神也进入一个平稳期。

退休生活并不可怕,退休生活也可以丰富多彩。找准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定生活目标,让自己的退休生活丰富多彩,富有意义。

对于您这种情况,千万不能主动离职,这样是不可以拿到失业金的,如果还有两年就可以退休了,这时候主动离职感觉也没有必要,因为这样拿不到公司的补偿金,也拿不到我们以前缴纳的失业保险的失业金,当然如果有其他原因则另当别论。

01:怎么离职可以拿到失业金?

对于失业金的领取我们的《失业保险条例》在第十四条中有了明确规定:

这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说的比较明确了,如果是主动离职,显然不符合这一点。

如果您有离职的意愿,那么通常的做法就是不去上班,由于长时间不上班公司肯定会因为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主动联系你,如果你不回去,公司应该会以你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就可以通过这个解除劳动合同,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拿到失业金。

如果公司拒绝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一笔不小的补偿金,显然公司是不愿意支付这笔钱的,所以会通过合法的程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

02:失业金可以拿多久?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对于您这种情况,失业金缴纳了这么多年,失业金是可以拿两年的,失业金虽然不多,但是对于退休的一些开支还是能够应付的。

03:如果您不在乎这个失业金,那么您只需要静静等待退休即可。

在您退休的时候手上还有八十万的存款,这个钱足够让您在退休之后过的很滋润了。再加上您的退休金,以后的生活应该不是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您最需要的是保重身体, 健康 对您才是第一位。

所以,在这个阶段,您完全可以好好的享受生活,去一些之前想去没去的地方,做一些想做没做的事情,还有两年的就退休,年龄应该在六十左右,这个 社会 上,六十岁还是属于中年期,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也可以培养一些兴趣爱好,比如很大众的活动:游泳,健身,钓鱼,书法,乐器都是挺不错的,也可以寄情于上水,让自己的 情感 有所寄托,生活不至于平淡无奇,生活也可以过的很滋润。

既然都只有2年就要退休了,干嘛还要离职呢?这么多年都干下来了,为什么短短的两年时间就不能坚持?所以每个人在离职时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是对于在离职之前一定要规划好离职之后的安排和打算,包括自己未来的生活等问题。

我不知道你是男还是女,如果属于女性应该在48岁左右,男性在58岁左右,这个年龄在单位肯定是不受欢迎的年龄,但是虽然不受欢迎,只要自己不主动离职,坚持工作到退休,还是没有人主动会强迫你离职的,所以有时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可能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如果你已经离职了,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需要调整情绪,该怎么生活还要怎么生活,如果可能,建议还是要重新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不但可以打发即将退休的时光,同时也可以解决自己的生活费用问题。

如果还没有离职,只是打算离职的人员,我还是建议不要离职比较好,毕竟即将退休,从年龄来分析,不允许我们再到处去瞎折腾,能在单位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可以多缴纳两年的 社会 保险,这对增加以后的养老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按照一般的常规,多两年的缴费年限,大约今后增加的养老金为每月200元左右,更为重要的是在单位缴费,大头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自己承担的只是小部分,几乎没有缴费的压力。特别是对于医疗保险,断缴了以后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毕竟快到退休年龄了,生病的几率越来越高,医疗保险的断缴不但影响当期的看病报销,同时还要影响退休时缴费年限的连续计算。

如果属于单位逼迫离职的,只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在单位工作了一辈子,最后两年被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是人生当中的不幸,但是没有办法, 社会 就有这么现实,唯一的途径就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和自己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和自己协商一致的,那只能得到经济补偿而不是经济赔偿。那么离职以后可以利用单位给的经补偿或是赔偿金来作为社保继续缴纳费用和生活费用。当然如果是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主动离职的,那结局可能就比较惨了一点,不但得不到任何补偿,而且在退休之前的生活真的还是比较难的。

综上所述,还有两年就要退休,现在离职不是时候,也是不合时宜的。如果单位解除的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如果属于主动离职,那么个人的损失是比较大的,这个时候离职也是不合时宜的,完全属于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责任还需要自己来承担。

娄主你好,还有两年才能够退休。现在离开工作单位了。接下来的生活要怎么过?首先我们要确定你离开工作单位,是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还是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如果是前者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对于你个人来说,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领取,那么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最长的领取期限刚好就是两年的时间,所以对于你来说正好是能够领取到退休为止。

但如果说你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是不具备享受经济补偿,同时失业金待遇也没有办法享受,但是今年有些特殊是可以享受到失业补助金,大概是能够享受6个月,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我们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除此之外,那么你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个人社保关系由原工作单位正常转移出来,因为转移出来之后,你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继续参保,这样的话是可以有效的增长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

两年以后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我们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去申请办理退休就可以了,只要你能够保证累计缴费,年限在15周年以上都可以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那么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也是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所以说即便你离开工作单位,对自己正常的办理退休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只不过就是在接下来两年的过程中,那么我们是需要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这两年时间,如果你按照最低标准交费,大概需要2万来块钱。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一辈子说长不长,特别是结婚以后,你要工作养家,照顾家人,上有老下有小,一辈子辛辛苦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现在人生的一半已经过去了,儿女也都不用操心了。马上退休了,是要好好规划一下,你可以培养点爱好,比如养点花花草草,早晨按时锻炼一下身体,没事出去旅 旅游 ,跟小区年纪相仿的人下下棋,还可以照看一下自己的孙子孙女,给自己写一份可行性计划,重点是找到你的兴趣爱好,年轻时的梦想,退休以后都可以去实现了,这样每天不会觉得无聊,也不会感觉虚度晚年生活。

这是在显摆还是在胡编?做为一个成年人你有多少钱自己怎样支配是有脑子的这个问题你在这里发布,我在怀疑你的智商就是个幼儿,第一你要是精神没有问题你出不了这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问题,第二你为了给自己能博取网民的关注编造了一个不切实际的谎言,为了圈粉脸也不要了,竞使出了幼儿园小朋友的妄想作法把自己丑化成了一个拥有八十万的不知以后如何度过余生的可怜小人,从这点看来你就是个智商低下的一个可怜小人。

首先恭喜您迎来了退休。

规划每天每个阶段的生活,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做。

重新认识下自己所在的城市,平时关注下一些展览信息,喜欢看的可以去看看。

去博物馆,图书馆,各种馆都可以去看看。

周围城市 旅游 旅游 。

根据自己的兴趣,如唱歌,书法,跳舞,茶艺,插花等等,加入一些社团或者培训班。

玩的兴趣没了,可以去尝试自己以前的喜欢的行业。看看能不能做些可以做的兼职。

按照计划行程走,有规划,日子就会有盼头。

种种花种种草。看小猪佩奇里的几位爷爷,都乐呵呵的。

去打工,脱下礼服换工装,不一样的的体制,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人生,你会经历春夏秋冬的轮回,你才知道喜怒哀乐的悲怆。

为什么要离职,干到退休不好吗?很多单位会每个月给退休的生活补助,有的是好几千,你现在离职,什么都没有了

外国人没什么精神,拿多少

㈣ 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吗

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吗?能否辞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其实虽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人员,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属于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里前提条件下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才属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即使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有4年,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除了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以外,都有一个双方协商一致的问题,如果违背了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对于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人员,如果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采取辞退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这违反了协商一致的精神,也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补偿标准为离职前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比如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0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赔偿劳动者10个月2倍的工资标准,总计10个月的补偿金标准为5万元,按照2倍进行赔偿,赔偿金就应该是10万元。

除了经济赔偿金以外,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如果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辞退证明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大概就是1000多元,24个月也有近3万元钱,再加上经济赔偿金,估计被单位辞退后可以领到10多万元,这10多万元,除了可以缴纳自己4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剩下的可以个人做点小生意,这样4年以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总之,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有4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员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是赔偿。如果职工没有明显的过错,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4年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了要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要给予经济补偿。

废话不多讲,一句话告诉你,不能。

为什么不能?

为防止企业或用人单位因员工老了,可能生产能力丶工作能力减退影响他们的利益而辞退老员工,而老员工们又无法律支持去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利。劳动合同法专门制定了法规来束缚这种行为。

这条法规规定:凡连续工龄达到十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离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也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的无固定期限,我理解为长期。

这里的长期,我理解为到退休方能终止。

所以从这项规定来分析,职工离退休不满五年的,单位是不能辞退的。

四零五零人员下岗,不好再就业。这类人被称为"线废零件或报废机器”。如果他们大量的下岗,会给国家和 社会 带来负担。

所以这就是不能让临近退休的人员下岗的理由。

(我是人民调解话职场,欢迎关注)

更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充许的!

楼主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要给予双倍的一个经济补偿才可以,所以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但是要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比方说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了20年,那么你就可以获得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一个经济补偿待遇,但是由于你是零退休5年的人群,所以说你可以享受到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就相当于是你两年的一个全国工资,比如说你一年的工资待遇是6万块钱,那么你就可以获得12万元的一个补偿。

除此以外你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待遇也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你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周年以上,那么最长就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所以说同样你也能享受到两年的一个失业金待遇。除此以外,你就算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自己的个人社保,那么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的,所以说对你本人来说经济负担并不会很大。

感谢阅读,请加入我的关注。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而如果单单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话,并不足以符合上述条件 。

但,这不是不可以辞退,而是不能随便辞退,简单来说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才可以被单位辞退,否则员工可以在这个单位工作至退休。

如果是单位辞退你的理由并不合法,那么你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出示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工作直到退休。

如果你在单位没有工作15年,但是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你也必须合法:

1、合同未到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提出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同意,拿到补偿金走人,也可以选择不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单位与你解聘,拿到补偿金,你再走人。

2、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予续签合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予续签,你并不符合签订两次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那么单位是可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让你离开单位的。

3、违法辞退

只要单位同意给你双倍的赔偿金,那么公司是完全给你辞退的,而双倍的赔偿金也足以支持你一段时间的。

综上所述,你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才退休,那么单位是否有权辞退你,你得看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即便是被辞退了,你还是可以领取失业金,满足最基本的生活,不要太悲观,但是一定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题主给出的前提条件不完整。要想有准确的答案,必须是要在前提条件完整的情况下。现在也只能分开进行讨论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同时满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不得对员工进行辞退。

题主只是说离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还有4年,这不能构成单位不能辞退你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题主自身问题而被单位辞退;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

如果是因为题主自身问题,构成了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条件;那么,单位是不会给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

总之,尽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单位有没有权辞退,还要看题主在本单位是否连续工作了十五年,不能一概而论。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可以说是众说纷云。

不可以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这其中的第五条指的就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前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要是在本单位未连续工作满15年,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15年,即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辞退劳动者的。

虽说“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辞退劳动者的;但要是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辞退的话,只要行为人是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金,这个也包括工作年限不足15年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

至于支付的最高年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2年,但前提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它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辞退”这一事件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除了可以享受到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享受由社保部门提供的失业金,最高可领取24个月,短期内的基本生活应该不成问题,而且在享受待遇期间,医疗保险待遇是不中断的。

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有重新就业的想法。

社保的缴纳形式可以通过单位缴纳,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续缴,社保会因为辞退而中断,而且退休时候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这一点上不用担心。只不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这个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结束: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被用人单位辞退,确实有些难过。但是有些时候也是没办法的,所以了解清楚什么下情况可以辞退,什么情况不可以辞退,以及辞退后都有那些需要注意的才是重中之重。

涿沐清风观点: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是否权辞退员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单位需要辞退员工,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赔偿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属于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里前提条件下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才属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即使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有4年,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除了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以外,都有一个双方协商一致的问题,如果违背了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如果不幸被辞退,一定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补偿。社保和养老可以协商通过单位缴纳,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续缴,社保不会因为辞退而中断,而且退休时候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这一点上不用担心。只不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这个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千万不能停止缴纳社保,断缴对退休金影响是很大的。

我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善待自己的员工,对离退休仅有4年的老员工来说。即使犯一些小的错误,他们也应当给予改正的机会。如果恶意辞退即将退休的老员工,也会对单位有很多的不良影响。其他在职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将大大降低。所以单位应当关爱员工,于情于理也不应该辞退即将退休的员工。

总的来说,如果员工没有犯错,而且在你的单位工作了15年以上,距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法里的法律条文,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知识: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这个时候,基本上只有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才可以被辞退。

而您说的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符合不足5年的条件,但至于是否达到连续工作十五年,只要看具体情况。

至于公司有没有权辞退员工,这要看你的连续工作年限。

一、如果你在该公司连续工作年限也超过15年,那么即便公司辞退你,你也可以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 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到退休年龄 。这种情况下并不是公司愿意赔钱就可以解决的!

二、如果连续工作年限没满15年,那么公司辞退员工分两种情况。

1、合法辞退:一种是被有经济补偿金,比如严重违纪;一种是有经济补偿金,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等类型。

2、违法辞退:这种只要公司愿意给双倍的赔偿金,那么公司也是可以辞退的。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继续工作到退休,毕竟多交一点社保,到时养老金也多一些。同时不要再这个关键节点,有严重违纪行为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楼主您好,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确实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解释,在零退休5年之内的人群,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非得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者双倍的经济赔偿。所以说作为公司来讲,那么给予双倍的一个经济赔偿,实际上公司相对来说也是不划算的,所以解除临退休5年的退休人员相对来说是比较少。

因为我们都知道,正常的赔偿标准,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说解除退休不到5年的人群,那么就要应当赔偿两倍,那么最长就不应该超过24个月的一个收入,所以说他基本上可以拿到两年的一个工资。

再加上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作为劳动者本身来讲,他并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失,但是作为企业来讲,无端要支付两年的一个工资,可想而知,这样做法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合适不合适?所以说临退休5年的人群是可以解除,但是作为企业单位来讲,确实他的这个员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这个需要分情况而定了,其实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因为有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者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不管离退休还有几年,都是可以辞退的。

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当然了,距离退休还有4年的老员工,应该是职场老油条了,也知道哪些事你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一般不会犯事的,这样的话,单位是不能辞退的。

距离退休还有4年,这时候已经50多岁了吧,如果被单位开除了,基本上是找不到工作了,其实单位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不应该开除这样的老员工,单位不能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员工为单位奉献了青春,到老了工作能力不行了,单位再把员工开除了,这也是不人性的一种做法。

所以如果员工没有犯事,而且在你的单位工作了15年以上,距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单位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法里的法律条文,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

㈤ 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证明临近退休的人员不许被辞退

这要看具体情况,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的版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权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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