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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退休人员死亡的档案

发布时间:2024-10-24 08:36:19

A. 长春市。退休人员档案。存在哪里有关部门能给保存多久查退休死亡档案要什么手续

长春市档案馆。可以查询退休人员的所有资料。这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并说明查资料的原因。如果其他人去查,那要说明你自己和被查人的身份关系,并且出示你本人的身份证。如果不是直系关系。是不能给你查验的。哈哈。

B. 退休职工 死亡后档案应继续在原来工作的企业保存多长时间

退休职工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内为长期(50)年,好似容房产年份,但是随着社会保险的普及,人事档案似乎有弱化的趋势。有一些人档案放在人才或职介,个人的 档案材料收集的既不全也不及时,使用价值很低。

C. 退休人员去世后,档案还需要审理吗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内,办理时需填报容《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再比如四川,如果除了机关事业或企业的人员,城乡居民还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缴纳人死亡,也可以领取丧葬费,金额为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另外,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证明才能申领丧葬费。

D. 退休工人去世后档案在什么地方

去世退休工人的档案在其所在企业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E. 已故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

老人去世以后的档案还是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委员会等相关的机构进行去查明,一般需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其他的资料等等。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当地实行的规则为准。就算死完以后,档案也是永久保留的。
、退休老人过世后档案去哪里查
人死亡后档案还是会有保留的,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查询,带着死亡证明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应证明,好弯源以及户口本的相关证件到网点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老人去世最晚多久销户
老人去世销户,友态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其他销户情况: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哪些情况需要销户
1、死亡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2、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回国定居
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
4、参军入伍
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5、复员退伍战士入户
需持市安置办的退伍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需持市人事局转业落户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现分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6、因重复申请户口的注销流程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
一般来说,当老人去世以后,可以进行相葬费的领取。其次需闹虚要去进行销户的处理,但是老人的档案还是会保留下来的,如果需要查寻档案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等相关的机构进行查询。

F.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逝待遇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弯纯发放标准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宏闹返;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蔽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G. 退休职工死亡后档案在哪里

会被保存在原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会被转移到社保机构进行长期保存。
一、档案保存地点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档案不会立即销毁或转移,而是会暂时保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这是因为这些档案可能涉及到职工的工龄、职称、奖惩等重要信息,对于处理遗产、社保等相关事宜具有参考价值。
二、档案转移与保管
在原工作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这些档案可能会被转移到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或社保机构进行长期保存。这是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因单位变动或人员流动而导致档案丢失或损坏。
在转移和保管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会建立档案查阅和使用制度,方便有需要的人员依法依规查询和使用这些档案。
三、档案处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或继承人不能随意处理或销毁这些档案。如果需要查询或使用这些档案,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此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相关部门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或用于不正当目的。
综上所述: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档案通常会被保存在原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会被转移到社保机构进行长期保存。在处理这些档案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档案安全;按照国家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专业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H. 退休人员死亡了档案在哪里

法律分析:职工去世后,档案由原档案保管部门保存五年,之后移交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上级机关的档案部门保管。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七条 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

I. 工龄30多年的职工去世需要档案吗

人去世了,在原服务单位应该有档案。

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单位职工的个人档案属于长期保存的档案。尤其是参加革命工作比较长的职工的档案,一般情况下,人员死亡后,其档案至少保存10年。

我所在的单位,退休人员都去世几十年了,个人档案仍然保存着。

因为一个人的档案,记录着本人一生的行动轨迹,包括招收、录用入团、入党、提职、加薪、调动、任命、政审材料、退休审批表等等一系列人生节点,有的还记载着配偶、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的简单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长期保存,至少保存较长一段时间是对逝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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