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医保买药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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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分2种情况:
1、门回诊报销
(1)在答职人员:满1800元可以报销,医院报销70%,社区报销90%,最高可报2万。
(2)退休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医院报销85%,社区报销90%,最高可报2万。
(3)北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人;学生,儿童;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人员:满650元可以报销,报销50%,最高报销2000元。
2、住院报销
(1)在职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报销比例85%-97%
(2)退休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报销比例91%-98.2%
出院之后买药的时候刷你的医保卡就可以按照门诊情况报销。
B. 职工医保买药可以报销吗
视情况而定。医保卡不是在所有药店买药都可以报销,而且还得看你买的什么药。医保卡要在定点药店买药才能报销。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C. 医保卡买药报销多少
医保卡买药报销:
1、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2、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4O%,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医保可以报销的情况如下: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D. 退休 职工医保 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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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之后是不能再缴纳医保了。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2、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主要的流程为: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医保卡。
E. 退休工人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工人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百分之50,个人自付百分之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百分比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
1、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
2、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
(2)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
(3)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