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市总工会能为退休工人说句话吗
请问市总工会能为退休工人说句话吗?市总工会都为工人在职工人说话的退休人员说话应该是社保局管的
⑵ 上海退休职工患癌症,市总工会是否有补助
参加了互助医疗的,有增加报销的规定
⑶ 企业如何做好救助困难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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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标准,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各级工会要集中安排时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的有关情况,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一)建档范围。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含农民工)。
(二)建档标准
1.特困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
2.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0%以内的;
3.边缘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1%-150%以内的;
4.大病职工家庭: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病,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或者在后续治疗期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
5.遭受意外伤害、灾害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致职工家庭成员死亡或重残,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均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三)建档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下同)个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提供有关建档材料。
2.所在单位工会按照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所在单位工会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其所属的镇街、系统工会,直属单位工会直接报市总工会。镇街、系统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报市总工会。
4.市总工会对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实施救助,并将其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困难职工救助纳入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搞好与困难职工所在社区、镇街的对接,按照《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办法》要求,最大限度地将符合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标准和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要积极做好困难职工救助的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对未纳入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且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家庭实施救助。申报困难职工救助,除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外,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失业证复印件、病残证明、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
三是要做好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储金会章程》规定和救助程序,做好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申报储金会救助,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并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同时要借此机会,做好储金会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储金会的覆盖面,不断壮大储金会的势力,提高储金会的救助能力。
四是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全面做好困难职工的救助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在单位内部开展行之有效的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同时要对具有代表性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待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并将日常救助与年终集中救助相结合,根据致贫原因,“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让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结合,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要把开展救助帮扶送温暖活动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加强工会帮扶工作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帮扶平台,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政策帮扶。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宣传党委政府在就业、劳动报酬、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并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职工享受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教育救助政策。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和程序。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救助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同时,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本单位、本辖区确定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名单张榜公布。困难职工和储金会会员救助申请,务于2011月30日前由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基层工会按照职工的困难程度汇总排序后,统一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联系电话:2213159。市总工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名单逐户审核,初步确定困难职工救助名单,按程序报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对工会帮扶救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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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退休困难职工不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困难补助金有明文规定吗
困难职工救助工作标准
一、时间安排
分各单位调查摸底阶段和省交通工会审核、救助两个阶段。
二、摸底的范围
1、在档的困难职工情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和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其他因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2、职工因患重大疾病一年自负医疗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原始单据、职工所在单位及社会医保部门已受理的单据、社会医保部门规定的药品及医疗项目);
3、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同户口、无工作单位)患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医疗费原始单据,并且自费额超过8000元的);
4、困难企业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欠发职工工资造成生活困难的。
三、申报材料
职工个人申请书(家庭人数、工作单位、本人工资数、家庭总收入数、造成困难的原因);救济表(救济表要认真填写,单位意见栏要填单位意见并盖公章);符合要求的医疗单据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对困难职工、重大病职工、零就业
家庭职工(个体经商、经营企业户不包括在内)的走访、调查,全面把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
2、要在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基础上,拿出本单位对困难职工的救助方案,向党委汇报,争取行政资金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并对职工救济的情况要填表报送省交通工会;
3、对需上报省交通工会救助的,要按要求严格把关,如实申报,不漏报、不误报、不弄虚作假;
五、注意事项
1、药费单据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正式单据,医疗部门或单位受理过的单据(商业药店单据,住院费中输血、用件、床位、取暖费、陪护等不在此范围);
2、有合同医院但因救急而在其他医院住院就诊的单据,按医保部门完全不受理的单据的20%核算自费额;
3、异地就诊的医药费不能核算自费额;
4、各单位要打印总表(姓名、单位、自费额、救助额、困难档案号、会员档案号)一式三份,带U盘;
5、没上交工会经费、不足额上交工会经费的抓紧上交,否则不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