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潍坊市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怎样申领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1)潍坊市退休人员列亡救济扩展阅读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2. 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12年4月份病故的,抚恤金标准是20个月还是40个月啊
广东地区:由于患病或者非工作相关的伤害死亡,丧葬补助费依赖的直系家庭成员的一次内性收益(容或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津贴),一次性养老金的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三个月的工资(每月工资的面积在过去一年的社会平均每月工资,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个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之工资;时间退休金标准:6个个月的在职职工工资,退休3个月的工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治疗的养老保险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行的有关规定,服务工作,由于患病或者非工作相关的伤害死亡的,除规定社会保险金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送到死安慰治疗。
3. 山东省退休职工去逝后补发几个月的工资
事业单位复退休职工去世一般补发20个月制基本工资;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各省市有差异。可以领四月工资的丧葬费,如果还有其他被扶养人,一个被抚养人还可以领取24个月本人工资的抚恤金,两个是28个月本人工资的抚恤金,三个及以上是32个月本人工资的抚恤金。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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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退职标准: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4. 山东省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政策
遗属补助标准参照《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如下:
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我省从2005年建立省属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补助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父亲(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丈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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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5. 潍坊市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怎样申领
1、如果退休人员有单位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将退休人员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交单位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填写《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支付申请表》,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同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取《死亡待遇拨款单》,单位经办人再通知死亡人亲属到单位领取。
2、因企业破产等原因无人经办的,需死亡人的全部直系亲属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书,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6. 潍坊市寿光市今年的退休教师病故后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多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支付方式与标准: (一)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数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即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之和
7. 丧葬费是打到死者工资卡吗
丧葬费不一定要打在死者账户上
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标准
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都是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以后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1.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标准:上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的标准:上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以缴费年限为基准,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可领9个月,最高可领24个月。)
202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丧葬费为7844元。抚恤金下限为35298元,上限为94128元。
二、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标准
下面以山东潍坊市为例,仅供参考。
1.对于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自去世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自退休人员去世后30日内,注销养老保险登记,一次可以申领500元的丧葬补助金。
文件依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2.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费申领所需材料
去世退休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银行卡、户口本、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