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李沧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青岛市办理退休,1993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需要先携带个人档案和身份证回到福州南路8号3楼人社答局审核工龄;之后需要提交《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户卡或存折到社保大厅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申请办理退休流程》
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岁)且养老保险工龄(视同工龄+缴费工龄)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办理流程:
1、1993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请携带职工档案和身份证到福州南路8号3楼审核工龄。
2、生日当月要缴纳保险,保险到账后在网上或临柜办理“在职转退休”。临柜办理要带《增减变化表》,减员原因填“退休”,加盖公章。
3、带《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户卡或存折到抽号机“养老拨付业务”,叫号办理。
4、办理时间:每月20日到月底。
㈡ 在哪下载《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内下载。
1、用人单位点击“企业养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请”,通过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到该人员的信息。
2、点击申请进入办理页面,下载《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在修改公共信息模块进行相关信息维护,默认使用社保卡账号发放待遇,上传有关材料并点击提交申请。
3、提交成功后,点击“已申请”TAP页,对申请职工进行信息上传。
4、上传成功后由社保后台进行审批,用人单位可查询审批进度、查看反馈信息等,复审通过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套章《青岛市企业职工退休(职)核准表》,无须到社保大厅办理。
青岛,别称岛城、琴岛、胶澳,是中国山东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
㈢ 青岛市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正常退休应满足的条件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非管理岗位年满五十周岁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2、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存档证、就失业证和社会保险公司的历年缴费单等等;
3、职工办理退休应提前到人才中心申请办理退休和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待相关劳动部门审核后,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用;
4、除正常退休外,还有因病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情况。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医疗鉴定等相关材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提供经确认有效的特殊工种名录及结论表等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㈣ 青岛去什么地方办理退休啊
在办理退休之前,是要先携带档案去审核工龄的,到李沧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窗口。
携带档案、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㈤ 青岛退休年龄新政策
1、青岛市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青岛市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青岛市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㈥ 青岛市提前退休条件
一、办理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2、青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办理流程
1、本人提报书面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按特殊工种退休的,须向所在单位提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书面申请。
2、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相关原始凭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进行调查落实。
主管部门包括二级主管部门和一级主管部门。
3、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申报前公示。
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对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情况在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办公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若在其他单位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须在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工作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
4、单位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填报特殊工种退休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㈦ 企业员工连续工作了25年怎么办理退休啊
不同城市的退复休手续是不同的制,给您提供青岛的手续,供您参考!
青岛单位职工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时:
一、退休资格前置审核:职工属原固定制职工,市内四区的携带职工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区市的在各区市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携带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大厅退休待遇审核窗口审核资格。办理病退和退职的需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
二、单位携带退休职工的《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银行结算帐户存折等材料到所在区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准,退休待遇核准后次月纳入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