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员医保钱用完怎办
医保的钱用完了没什么办法,就用其他方式支付药费。下个月会有一定的门诊费打到医保卡上。
② 退休工人的医疗保险是怎样的
各地标准不一,看当地政策,以北京为例:
一.参保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按月申报。缴纳统筹基金部分。
二.退休(职)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暂行规定》,退休(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参加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怎样组成:
退休人员:1.75周岁(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4.5%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5%划入。2.存储额利息。
五.个人帐户的使用范围是哪些: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自费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余额,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六.哪些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不按规定就医和购药或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药店就医和购药的。
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
5.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七.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现行政策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为960元,第三次以后各次住院均为720元。
八.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由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如何确定: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双缴双保”、退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200(不含)-10000元,一级医院84%,二级医院81%,三级医院78%;
10000(不含)-20000元,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4%,三级医院81%;
20000(不含)-30000元,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4%;
30000(不含)-40000元,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7%。
退休和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退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五个百分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个人负担比例为退休人员的50%。
规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以公历上、下半年分别为二个结算时间段,认定起始时至上半年或下半年末不满半年者,按一个结算时间段计算,起付标准为1200元。公历年度内第二个结算时间段起付标准为96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按三级医院同档次比例支付。门诊与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规定病种专家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怎样计算?
实例1:参保人员某人患病在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本次住院费用共12137元,其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空调费等)37元,计算如下:
1.属于支付范围的医疗费;12137-37=121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自负的医疗费:1200元。
3.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个人自负部分:8800*(100%-81%)=1672元。
4.10000-2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2100*(100%-84%)=336元。
5.某人本次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137-37-1672-336=10092-1200=8892元。
6.某人本次住院由个人自负37元,自负3208元。
实例2:参保人员某某患病在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本次住院费用共35150元,其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2150元,计算如下:
1.属支付范围的医疗费:35150-2150=330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自负的医疗费:1200元。
3.起付标准以上10000以下,个人自负部分:8800*(100%-78%)=1936元。
4.10000-2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10000*(100%-81%)=1900元。
5.20000-3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10000*(100%-84%)=1600元。
6.30000-4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3000*(100%-87%)=390元。
7.某某职工本次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5150-2150-1200-1936-1900-1600-390=25974元。
8.某某职工本次住院个人自费2150元,自负7026元。
十一.什么是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必须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对参保因病医治,在结算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病种门诊)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后的经济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必须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保。
十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如何组成及筹集的: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每人(含退休、退职)每月4元的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资助每人每月2元,单位和参保个人每人每月各缴纳1元所组成,按月筹集。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条件是:
1.首次参保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满一年的参保人员。
2.必须是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十三.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或规定病种门诊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助85%,个人负担15%。
十四.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因病情和医治需要转外地就医必须先由定点医院病区(科)主任提出意见,填报《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就诊申报表》,经医院经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部门核准,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由医保经办机构开具转院介绍信,即可转往外地定向医院住院诊治。急诊、抢救病人可先住院,三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十五.参保人员可否在药店购药: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专用章,可到定点药店购药。非处方药可直接到定点药店购买。
十六.参保人员就医时应随带哪些卡、证:
参保人员患病就医,赁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职工医疗卡》、《基本医疗保险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门诊、住院就医。
十七.异地安置的退休(职)人员如何看病和结报医疗费用:
异地安置的退休(职)人员不办理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卡、证。其用人单位须将人员名单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填写《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申请表》后,可在居住地选择3-4家乡卫生院以上不同等级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回工作地暂住,须办理安置地停止就医的手续,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在工作地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赁个人与医院的全额结算发票清单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支,而不能安置地、原工作地两处同时就医。在安置地就医所发生的治疗费用,视同在本市治疗,均按《暂行规定》待遇办理,个人自负部分不作提高。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支,赁发票、病历、处方、医疗费用清单,由参保单位定期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支属统筹基金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十八.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怎样:
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按原资金渠道解决,不足支付时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③ 退休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一、门诊补助标准。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年度累计门诊医疗费用800元到1800元以内费用补助90%。二、特殊疾病门诊补助标准。特病费用按规定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补助50%。三、住院补助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补助50%。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和厅在职人员补助90%.四、增加个人账户注入。每年各单位用单位结余资金对每个享受补助磨闷敬人员的个人账户注入资金,在职人员1600元,退休人员2000元。各区县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另外自费药品是不可以报销的,自费药品不可以开成医保统筹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瞎慎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罩键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④ 退休人员医保自付一和自付二各自的比例是多少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凡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退休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时,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备注:退休职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要保障医疗保险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