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员年终奖要不要扣个税
法律分析:是需要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Ⅱ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3个月工资如何做账
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个月工资。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人事部发〔2006〕58号)精神,实行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给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待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是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基本为称职和不称职人员,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延伸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纳税人因实行“双薪制”取得的“双薪”,应分别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2009年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停止2002年“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不再单独纳税,意味着员工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增加,收入缩水。来源:网络-双薪制
你好!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个月工资。1.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人事部发〔2006〕58号)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员工,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是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如果退休了,就不参加考核了。没有考核结果,自然就没有第13个月的工资。这是政策。第二,我上面说的是公务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办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来说,2006年工资改革后,事业单位已经没有第13个月工资这一项了(2006年以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都有),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仍在发放。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发放2013年1月的工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你的单位——你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这样就可以一次完成;如果工资是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的,可以省略后两步),那么最终的工资发放部门还没有收到改工资的通知。如果2013年1月工资发放前已经发放了退休工资,那么以上就是政策解释。感谢您的阅读!
Ⅲ 退休后发放的年终奖金扣个人所得税吗
一些劳动者的年终奖金可能是他们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才发放,很多劳动者就认为这笔年终奖金不需要再扣税了。那么,退休后发放的年终奖金扣个人所得税吗?下面我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Ⅳ 退休人员当年年终奖发放办法
退休当年绩效奖如何发放应当是根据不同的单位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大部分单位当年的绩效奖应当是在次年来进行发放,也就是说退休之后的第2年是可以按照规定来发放绩效,具体发放标准跟其他人一样。Ⅳ 退休人员的年终奖如何进行申报
退休人员的年终奖申报,
(1)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居民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Ⅵ 当年退休人员全年一次性奖的扣税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为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
第一条: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第五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发放给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适用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