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无儿无女退休后享受哪些政策
无子女退休工资政策是什么
现在这方面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独生子女及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优惠政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每个人都有社保及养老保险,如到老年没有子女可在社区养老院或居家养老。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退休金的支付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⑵ 无子女退休工资有补贴政策吗
最近很多人问自己没有子女对于退休以后退休金的问题,国家有没有另外的补贴等问题的,现在国家对于这块的话也没有新的规定的,而且每个省的规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由的我带大家熟悉了解一下关于退休金的一些政策以及发放问题的。⑶ 无子女退休后有什么补贴国家有新政策出台吗
没有,失独的以前有,不过数额非常有限,忽略不计
⑷ 江苏省遗属补助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困难补助提高标准:
1、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遗属(红军时期):1300元
2、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遗属(抗日战争时期):1100元
3、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遗属(解放战争时期):900元
4、工作人员(含退休)遗属(建国后):680元
二、因公死亡者遗属或死者遗属为孤寡一人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80元。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的原则、范围、对象、经费列支渠道及预算支出科目等其它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4)江苏省对无子女退休职工的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遗属补助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⑸ 无儿无女退休后享受哪些政策
独生子女及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优惠政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通常来说,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政策扶持,城镇老人无儿无女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农村老人无儿无女的可以享受五保户待遇;
但是,随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国家并不鼓励不生育的行为,公民有不生育的自由,但国家不予以奖励,因此很多地区相继取消了独生子女及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优惠政策;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另外的,对供养内容、供养形式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
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的均有益处;退休金算法__卑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