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世后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
法律依据:《齐齐哈尔市城镇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员死亡后,用人单位或相关人员需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个人账户基金截止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如未及时办理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多缴纳的基金不予退还。
B. 退休人员死亡医保卡余额提取
法律分析:
(一)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颤姿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2.参茄衫绝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二)医保卡里能取出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里的,其所占比例很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会各扣除一定比例,纳入个人账户。一般个人缴纳比例是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与员工年龄段有关。
法律依据:
《职工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塌唤二条 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C. 退休人员死亡后医保卡里的钱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死后医保卡钱处理方法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仍有资金的,家属可以申请办理账户资金清算。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D. 退休人员去世后医保卡的钱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分析如下:
1、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2、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继承人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
4、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个人帐户的钱不算很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也就是医保卡内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 退休人员死亡医保卡余额提取
法律分析:持卡人死亡,医保卡自然而然也就终止了。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料申请将医保卡中的剩余金额提取出来。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二)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三)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四)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五)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F. 离退休人员过世医保卡一定要上缴吗
你好,离休人员过世之后,医保卡是不需要上缴的,正常医保卡就自动停废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