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新规定
法律分析: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待遇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曾在企业工作后又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如50周岁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年龄也为55周岁。
法律依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36号令)和《江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施意见的通知》
1、缴费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年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2、实施时间:上述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已出台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一律废止。
B. 江苏省职工退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是,在女工人和女干部身份界定方面,江苏省在《实施办法》中,进行了细化:
1.如果女工人在50周岁的时候,仍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
2.对于女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来说,如果曾经是企业的固定职工、或者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工作且在劳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前,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年满50周岁之前在企业累计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以在50岁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既有个人缴费年限又有单位缴费年限的女性,以什么年龄办理退休呢
根据规定,针对以灵活用工的形式交纳社保的,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满60岁,女生满55岁,但对于在岗职工而言,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乃为男士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满50岁,因此,对于女性下岗工人而言,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或是55岁呢?
依照江苏省的这个要求,女士自由职业者和女性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是原在国企工人岗位上工作中,且在本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达以前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是50岁时其曾经在用人公司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总计满15年,依照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5岁实行。
一是居然是公司的固定工,或者国有企业的有关失业人员,之后依照自由职业者交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达以前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文件的执行时间2001年12月22日,也就是在2001年12月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按50岁办理退休。
二是依照自由职业者交纳养老保险,但在50岁时,其曾经在用人公司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总计满15年,依照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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