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有些单位允许退休人员放弃退休工资,让单位安排子女工作
本人在党政机关工作了近30年,我来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可以毫不犹豫地、肯定地说: 在目前情况下,题主所说的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政策上也绝对不允许此类事情发生 。
说实话,在上世纪80-90年代,这类事情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确实发生过。叫 儿/女顶替父/母的工作 。当时的具体办法是:一般是未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办理退休手续,按当时的政策领取退休金;与此同时,由一个儿/女来顶替其父/母因退休而空出的职位,由当地政府的劳动或人事部门统一将其儿/女安排到本地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因为,当时的城镇就业人口是由政府统一进行总量控制的。同时,这种方式还有一个户口的问题,具体办法是将退休人员从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顶替就业的儿/女如果是农业户口,也一并转为城镇户口。从此,退休老人不再享受城市职工的平价粮油供应,而由就业的子/女予以代替。这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 粮户关系 啊。顶替的儿/女从此成为了“有工作的公家人”了。当时以这种方式就业的人,就是我们这些出身农家的子弟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另一方面,也是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当时的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劳动就业方面确实享有一定的特殊照顾政策。如城镇户口的高中毕业生,就可以在机关、事业、企业招工时优先享受优惠条件,经过批准正式参加工作。毫无疑问,这时的城镇户口是一个多么令人羡慕不己的存在啊!
自从我国恢复高考招生以后,逐渐地有一批接一批的大中专毕业生,先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补充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之后慢慢地机关、事业、企业的工作职位逐渐饱和,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复存在了。现在,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还是初中生、高中生——一律双向选择,或通过公开招考,获得就业岗位,或通过企业招聘参加工作,或到私营企业参加工作,或者自己奋斗灵活就业,都是可以的。这一切的就业方式,都建立在我国己经建立起一整套的 社会 保险的基础之上,只要你参加了 社会 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当然,不同的就业岗位,参加 社会 保险的方式和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别还是非常大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否认,在一些垂直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系统,如银行、保险、烟草、铁路、盐业、两桶油系统,在个别时候、个别情况下,还残存着一些或明或暗的对本系统职工子女的特殊照顾措施。但实事求是地说,己经很少了。原因很简单:国家政策不允许。
必须承认,几十年来,我国 社会 的政治、经济、生活、以至人们的思想意识等等的各个方面,己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真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由儿/女顶替父/母工作的 社会 基础己经荡然无存。 现在还提出“为什么有些单位允许退休人员放弃退休工资,让单位安排子女工作?”这种问题,一是不可能:没有人会愿意放弃退休工资待遇的;二是政策上也不允许:国家不会放弃管理职能,让某些行业变成彻底的家天下。即便是很特殊的行业偶尔、零星地出现一点儿,也基本可以肯定:是违反国家政策的违法行为 。一旦被政府管理部门发现,会被严肃查处的,有关领导人员一定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这位题主让人感觉好象还生活在世外桃源中,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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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的孩子,在20世纪90年代的时侯,才刚刚15岁,初中都还没有毕业。突然一天我亲戚的厂里(攀钢厂)发出通知,说凡是子女年满16岁,初中毕业便可以顶替接班。
于是我的亲戚便通过各种手段,把他孩子的年龄改大了,然后又托熟人办理一张初中毕业证,便让他的孩子顺利顶替了他在攀钢厂的工作。
说实事,这在当时的农村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毕竟这是一个“铁饭碗”,是多少农村人祖辈都梦想的生活。
因为当时是国家有这种政策规定,子女只要满足条件,便可以顶替工作,而且这些被子女顶替的人,还按提前内退处理,一样可以享受退休工资。
十年前左右,一些行业为了照顾职工子女,采取一些所谓的“内招”,譬如:银行、电力、烟草等行业。我一个内侄便是通过“内招”方式,进入了农村商业银行,而且现在己是一个乡镇点的负责人。不过这种“内招”方式,后来很快便取消了!
现在各种人员招聘都已经越来越规范透明,像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很难存在的,即使有也只能是一种权力下的“黑色”交易。一旦被爆光,不仅是领导当事人,以及办理人员都将会受到处理追责。
对于符合退休的人员来说,那么就应该给他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并按时发放退休工资。这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来严格执行,是不能有任何变通的行为。
此时单位竟然允许退休人员放弃退休工资,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符合退休的相关规定,是与国家退休政策精神相违背的。
而单位领导竟然允许退休人员这种做法,这就是明知故犯,公然违背国家的有关退休政策与法律法规。
这与国家有关单位人员的进出相关规定也是相抵触的。因为国家明确规定单位人员的进出必须按照政策来招聘与录取,而不是靠单位自主主张。
所以单位违规安排退休人员的子女,是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行为,而且这种安排严格起来说是无效行为,一旦被查出是一是要将被清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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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几年以前确实很常见,尤其是一些国企中,最早的叫做“接班”,一些国企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后,可以安排一名自己的子女直接进入企业工作。
我父亲就是接了我爷爷的班,在我们本地的药材公司上班,不过后来公司也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还有一种是“职工子弟安置”,这种不需要等到退休,企业每年会有固定名额给职工子女,直接安排进企业工作。
和我同期进入国企工作的,有一大部分是企业职工子弟安置的,那是2012年,也是我所在的国企最后安置的一批。
随着企业管理和用人制度的改革,“接班”和“职工子弟安置”先后被废除了,不过也不排除仍然有人依靠关系,暗度陈仓。
因为职工子弟不再安置的问题,很多国企都发生过职工群访的事,最后也都是不了了之。
题主所说的放弃退休工资换取安排子女工作,很有可能放弃退休工资是假,安排子女工作是真。
现在国家对于行政单位以及国企的用人制度,有着严格的选拔标准。
各种“内部招聘”已经不复存在,入职需要满足用人单位的硬性标准才能予以考虑。
在如此严格的管理制度下,还能安排子女工作的,一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有着过硬的关系,要么自己手里握着权利。
所以很有可能放弃退休工资只是对外人说的一个遮掩,尽管听起来也是让人难以信服,但总比直接安排了要强一点,至少听起来为了安排子女工作也是有牺牲的。
退休工资待遇是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统一管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是没办法无缘由取消的,既是退休人员享受的权益,也是国家 社会 保障制度。
如此看来,有很大可能退休工资明面上说取消,实际还每个月照领,子女的工作也安排了。
很多企业就是因为这种见不得人的录用方式,导致企业人员素质差,后期经营出现问题,最后导致破产的。这种不合理的方式就应该彻底被废除,那些暗箱操作的人也难逃制裁。
楼主所说,现在的情况,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下面分析一下:
1、目前员工退休,由社保局核定退休时间和退休金,公司并不能左右员工退休,如果公司不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是违法行为。
2、楼主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所谓的顶岗,这个是以前国企没有实现全员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的,那个时候员工退休由企业发放退休金,1994年退休改革后,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
这件事要重点说明几个重点的问题,第一说明子女工作的重要性,可以解决子女工作对于即将退休的老年人比什么都重要,有这个机会,作为父母当然会放弃退休待遇而让单位安排子女工作。第二现在退休工资都是政府社保机构发的,与单位没关系,在单位放弃退休待遇无非是不退休继续上班,为单位作贡献,这说明这个职工有本事,单位愿意留你,这个本事就是技术和能力。现在工作岗位无论什么岗位都是机械化,电器化,程序化,所以在岗操作与技能有关系,而与年龄没关系了,现在七八十岁还在上班的大有人才,这却却说明年轻人应该趁年轻时的大好时光,老老实实学点本事,现在有人提出人生最大的事业是什么?是教育孩子,一个人,事业再大,赚钱再多,假如孩子不争气,这一世你等于白做活了。这第三点就得告诫年轻人了,年轻时别贪玩,别贪心,别怕吃苦,别怕吃亏,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学点东西,靠父母只能靠半辈子,不能靠一辈子,将来你的子女还得靠你呢,没本事,父母把位置让给你没用,你蹲不了这位置。人生不靠天,不靠地,靠不了神仙皇帝,更靠不了父母,只能靠你自己。
关于子女顶替就业这个做法, 最早是在1953年 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所体现:
不过这个时期的子女顶替就业,还只 适用于因公死亡或因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工,算是国家对这些职工的一种关怀政策,并没有什么不妥。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慢慢这个政策开始推广到 家庭生活有困难的老、弱、残职工 ,然后到 各部门、各行各业的所有工人 。
而在执行顶替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不少地方政府自行 扩大顶替的范围 ,同时操作过程中还出现了大量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的情况。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中明确: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无法完全杜绝这种情况。当然,现在单位的做法也不会那么明目张胆, 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肯定是会进行的,但是招聘中操作的空间还是存在的。
不少企业的招聘,对于员工的子女是有照顾加分的 ,甚至只要员工子女能进面试,那么就一定会被企业招聘,这算是一种变相的子女顶替就业吧。
当然,这些员工也不需要放弃退休工资,因为退休工资不是你想领就能领,想放弃就能够放弃的,个人和单位都没法做主。缴纳养老保险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自然每个月就可以领取到养老金。
不到退休年龄放弃工作岗位让子女上班,大多在七八十年代叫“顶替”,在原来机关事业单位,国营集体企业单位,父母的退休(退职)养老金照常有,只不过比同类人员明显要低。这些权力在上级部门,要经过发文审批等程序。
而单位和员工直接达成协议“ 劳动合同单位一次性付补偿金,离开工作岗位;单位录用其子女,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工作 ”我确实了解到,这种情况的是前十几年到前几年间,民营企业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不规范,更没有缴纳社保,员工不再等退休工资的离开让子女上班,这当时称离职辞职。我表弟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9年,干的是包装流水线工种,合同也不是规范的版本,单位和自己没有缴社保,更没有视同缴费年限。2012年单位同意高中毕业的儿子上班签订合同单位给缴纳三险,他则离开跳到其他单位当保安去了。到了60岁赶上补缴养老保险退休,2千多元,在原工作单位的工龄没有计算。
现在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的,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前几年一些民营单位钻空子,既逃避责任,又更换新鲜血液,何乐不为。
我以前也听说过有这么做的,具体怎么操作不清楚。现在可能没了吧。听说也是退休的取消工资,让孩子顶替去上班,按新人工资待遇。按说这不符合国家政策,可这是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的事。可能工厂有这个情况吧。也难怪。自己老了,干不动了,孩子没工作,有这机会,能让孩子出来工作,也是好事。工厂呢,老的退了,不拿钱了,换个年轻人来上班,有知识,又能干,当然是好事了。
这是无耻的掠夺。养老金也就是退休工资。退休工资是资本对劳动者在退休前的劳动报酬补偿。就是说资本对劳动者退休前的劳动报酬并没有全都付清,而是存留了一部分在其退休后再予补发,作为劳动者的养老费用。因此,退休金即退休工资原本就是退休者自己的钱。停发养老金即养老工资,让其子女顶替工作,这是资本对劳动的双重剥削,这是没有道理的,想出这一招真是无耻。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但是提出这样的问题不会是空穴来风吧?我们一定要注意那些与劳动人民为敌的狼子野心!当然,这里绝非是针对题主而言。
㈡ 年度考核情况说明
各位教职员工:
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已启动,请所有教职员工认真填好20XX年的年度考核表,并按规定时间上交校办公室,为做好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特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请所有教职员工按考勤名单在各处室、年级主任处领取2张考核表填写(填写时,务必用正楷字填写表格,并用黑色炭素笔填写,绝对不能用圆珠笔及蓝色水笔填写,不能复印复写,否则,不予审核,一律退回,,同时在表格的标题括号内的空格处注意统一规范填上“20XX”即可。年终考核将影响增资以及职称晋升,望各位教职员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考核之前,请各位老师将考核表填好后统一交于年级(2张考核表不要分开)。各处室、年级于12月2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考核表交办公室(由于时间紧迫,请处室、年级主任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根据劳动人事局通知要求,优秀人数比例,占总教师(工勤人员不在其内)的12%,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不得超过,请各年级、各教研组评优考核时,优秀人数控制在12%范围内。
3、各年级、教研组基层评优考核时,先由本年级教师推选出考核评委小组,各年级评委9人(含年级党支部书记、年级委员),各教研组评委5人(含教研、备课组长),然后进行评优。采取先述职后评委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优。
4、另外要注意的是:为避免遗漏评优人员,请明年(20XX年)暑期欲参评中高、中一的教师需要评优的务必到办公室或电告(13879898305)登记。
5、评优时间安排为:27号晚(周四晚)各年级组织评委考核
28号、29号(周五、周六白天)各教研组考核
30号(周日晚)中层评委考核
各年级、各教研组请务必将考核结果于周五下午下班之前送办公室。
由于任务重,时间紧,望全体教职员工能按以上情况说明进行考核,深表感谢!
办公室
20XX年12月26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XX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领取时间
《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取地点:区教育局422室
《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取时间安排:12月29日,直属单位;1月5日,中学、小学(幼儿园)。小学和幼儿园由学区统一领取并发放。
二、考核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名册》可在附件上下载.
2.学校、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ཋ%以内;
学校间交流的教师,由工作所在学校考核并统计上报;
学校与局机关(直属单位)或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交流的人员,由工作所在单位考核,个人考核结果报送编制所在学校(单位)并上报。
3.具体有关考核程序和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温龙组〔20XX〕73号)执行。
三、表格填写说明
1.《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名册》统一用电脑打字,各一式两份。
2.管理人员栏中填写校级领导人员,本人身份栏中填写非公务员。
3.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必须在表中填写,并注明未参加考核原因;如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必须附报书面说明材料。
4.考核等次栏一律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其中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5.《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栏填写,交流人员要以【*****(编制在****学校)】形式写明。学校在汇总(20XX)年度考核名册时要将交流人员的编制所在学校在“备注”注明。
四、材料上报时间
直属单位1月8日之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初中、高中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审核办理;各小学、幼儿园1月15日前上报所在学区,由学区汇总后1月16日前上报报教育局人事科422室审核办理。
咨询电话:55877902
龙湾区教育局
20XX年12月26日
组织部、公务员局:
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如下:在编数XXX;参加考核人数XXX;优秀数XXX;称职(合格)数XXX;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数XXX;不称职(不合格)数XXX;不定等数XXX;不考核数XXX。
附:
处级人员(或班子成员)名单:
优秀名单: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名单:
不称职(不合格)名单:
试用期人员名单:
病事假超过半年人员名单:
离岗人员名单:
上半年退休人员名单:
下半年退休人员名单:
立案审查人员名单:
受处分名单:
保证以上说明真实,如有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单位负责人愿接受组织处理,请给予核准。
经办人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
呈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㈢ 在单位退休可以到居委会说明情况吗
是的。
因为要把退休关系落在居委会,因为每年退休人员认证是由居委会完成。虽说现在有了在网上认证,到但需要居委会由的确认,也就是说你认证后居委会会在后台看到你的认证也有的居委会采取微信群认证,不管怎么认证都是由基层居委会来完成。
居委会的管理是居民的常住情况。如果是党员,退休后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㈣ 事业单位撤销或解散退休人员工资医保如何解决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首先,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比如原户口在北京,而去深圳工作.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就很成问题!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意思是这样,比如对于养老保险.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还取不出来.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单位给你交1000如果你跳槽了,这些钱又不能转,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有很大猫腻,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就取不出来的.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请采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㈤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了
楼主您好,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工作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呢?首先我需要说明1点的是我们所谓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在发放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没有任何的影响,也不受任何的约束,你该领多少钱的退休金,依然还是会领多少钱的退休金。因为我们的退休金待遇是能够保证任何一名退休老人都是可以按月领取并且足额发放,而且是能够领取终身的,这是不受到任何的影响。
所谓的社区管理,它实际上只是管理自己辖区之内的退休老人,形成一个有效的通知而已,要求这些退休老人正常的进行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但是发放待遇的相关,问题还是由社保部门来解决,并不是通过社区来解决的,所以说社区的管理权限实际上它是很小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需要纠正一下,退休金的发放并不是有所在的原工作单位发放,而是由我们的社保养老基金发放,我们每一年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金额是进入到统筹账户。这个统筹账户就建立了社保账户基金所,以说我们养老金是来源于社保账户基金,并且统一由社保部门来管理,也是由社保部门来给予发放的,与我们原工作单位包括社区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是未来的趋势,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这项工作,从今年年底之后,除了离休人员之外,退休人员将全部移交给社区。
原来在各单位管理的时候,不同单位之间退休人员待遇差距比较大,一些好的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比较好,有的单位每年组织他们查体,节假日发放慰问金,有些单位还给他们发放一些退休后的生活费用。
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这些福利待遇怎么办呢?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次移交主要还是 社会 关系的转移,待遇并没有降低,只是今后发放要通过社区进行,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过渡。
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可以放心,移交社区管理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因为退休之后和单位之间的联系就很少了,原来通过单位报销的一些费用今后只不过转到了社区,管理将更加规范,待遇也能够保证。
关键问题是2021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他们退休后将全部交由社区管理,退休就变成了和单位脱钩的关键时刻,所以在退休时一定要理清楚,哪些是需要一次性处理完毕的,哪些是有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的,哪些是由社区负责的。
由于现在正处在过渡期,对今后退休的影响现在还不好下结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个问题。
先告知题主结论,你的退休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该几号发放还是几号发放、每年该加工资的时候还是会加工资的。
1.退休金不是单位发放
养老金是社保的一部分,之所以叫 社会 保险,顾名思义,这是全 社会 参与的保险,发放退休金的自然是 社会 保险机构而不是你原来的工作单位。
题主工作时每月会缴纳社保,这个钱也不是缴纳给单位的,单位承担的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也就是在发放职工工资时帮助职工扣除应该缴纳给社保的一部分钱然后再缴纳给社保基金。
等职工退休后,每月由 社会 保险基金发放退休金。因此,哪怕题主原来的单位倒闭了或是被并购了也没关系,你的退休金和原来的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2.工作时换单位也不影响社保,只要按时缴纳就行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来印证这个结果。
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了,会在一个单位工作一辈子,有的年轻人一年就能更换好多份工作。到退休时可能已经在几十家单位干过了。如果按照题主的理解,也就是退休金的发放和单位有关的话,那换过那么多家单位的人麻烦了,他的退休金到底由哪家单位来承担呢?又或者是几十家分摊?
当然都不是的,由于每一家单位都是将社保费用交给社保机构的,所以只要各家单位都按时缴纳社保,员工就不用担心退休金谁来发的问题。反正最后的钱都是交给社保机构的,那退休金自然是收钱的社保基金来支出发放。
3.社区管理是顺应 社会 管理规律而已
上海早就开始实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了。由于现在人们的工作往往已经不是在家庭附近了,有些人每天上班来回几十公里,甚至要跨市工作。退休后如果还是按照工作到位管理话反而很不方便,甚至有的单位倒闭了,退休人员还是要发回住所地管理。
当推行社区管理后,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哪里管理只是组织体系的不同罢了,和发放退休金的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不会的。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取消了?
你指的是国企退休人员吧。其实不是以后,而是现在,因为国企退休人员到2020年底基本上都纳入 社会 化管理了,也就是归社区或街道管理了。
国资委数据显示,2020年国企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完成94.1%。
虽然退休人员跟原单位脱离了,养老金实现 社会 化发放,但是不用担心,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是正常按时足额发放的,不会因为转为社区管理而取消。
退休金是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待遇,会一直发放到去世,所以不必杞人忧天,只不过是娘家换了而已,钱照发。
不只是退休金照发,还有其他社保待遇也是如此。
对此,国家有明确的规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也就是说,补充医保等待遇还是国企来发放的,而且水平不会降低。
只不过说国企不再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了,这些事务性工作都给社区和街道了。
所以,国企的负担会因为这项变化而极大减了,同时国企退休人员也能就近享受服务和管理,包括每年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等,都能更方便完成了。
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公平,因为国企的一些统筹外的费用不再新增,而且不再提高标准了,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也是缩小差距,实现公平的合理举措,毕竟国企是全民所有。
更多社保知识,关注思之想之。
我是央企退休的人员,我们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保统筹发的,还有一部分是企业补贴(只有几百块钱不等)。
我们退休人员在以前都是企业自己管理,今年就要划归社区管理了,单位的宣传精神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工资保持不变,就是说企业补贴还是有,如果是2020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可能就没有企业补贴了,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具体情况还没有执行。
退休人员管理社区化与养老金的发放无关。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主要是服务式的管理。退休人员有五种:一种是直接从企业岗位退休的;二种是从公、参、事岗位退休的,这两类人员退休后,根据单位不同情况,与单位有一定联系,有的还能享受到单位补贴(如一些较好的国有企业)和部分福利(如公、参、事单位退休人员)。三种是下岗职工退休人员,有些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还属企业管理,上面有什事,企业还通知到职工,职工要开个什么证明,盖个章也回单位办,档案人事关系还在企业或者与企业有关。四种是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与原单位或原单位已消失的退休人员,这类人员逐渐增多,如果社区不管就没人管。五种是外地退休回到某社区居住的退休人员,原单位不可能管,特别是养老金 社会 化发,可异地领取,与原单位基本上没有任何往来关系。象这些退休人员同住一个社区,通过社区进行统一日常事务管理,医疗保健服务, 健康 体检,对退休人员不仅有归属感,还能得到更加具体周到的服。社区可以把退休人组织起来开展一活动,使退休人员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组建社区退休党支部,退休党员正常过组织生活,有利于增强党的观念。
现在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按月打进退休人员账户的,并不是原单位发放。退休人员不论是原单位管理,还是社区管理,退休养老金都是养老金都不是原单位发放的,更不存在原单取消养老金的问题。养老金是退休人享受的法定待遇,除了被法律剥夺退休养老待遇的人员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消退休人员合法的养老金。
至于,有的单位给本单位退休人某补贴,社区管理后是否还继续发给,则是由所在企业定,一般说来,原先发给的,也应继续发给。社区被授权对退休人进行管理,不能改变他们原先的隶属关系。退休人社区化管理,减少了企业管理上的负担,为企业分担了管理责任,是帮了企业的忙。
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底之前要将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这是为了减少国有企业办 社会 功能,推动退休人员的统一养老管理服务,而提出的新举措。
对于很多退休人员来讲,就近由社区管理服务,不仅更方便而且更专业,而且还便于统一实行更大规模的医疗 健康 和社区活动。这些问题影响都不大,但是退休人员担心的是原企业为他们发放的一些补充养老金,脱离关系以后是不是就停发呢?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1991年,我国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由用人单位提供退休金的待遇模式。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以后,是按照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的模式计算养老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实际上退休待遇是有所降低的。一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 为了保障退休职工的待遇,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专门设立了一些对退休职工的额外补贴或者补助。这些待遇一般称为“统筹外待遇”,相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内”而言。比如说大家熟知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属于统筹外的待遇。
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以后,这些职工确实就在退休以后跟企业没有关系了。但是,我们的改革一般都是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新办法的方式,妥善解决减少压力,争取支持。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对于统筹外的费用,要予以分类处理。已经办理退休的老人,对于现有符合有关规定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原则上不能继续增加。但是可以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发放,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当然企业也可以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这种做法对于刚退休的老人是非常划算的,当然年纪大的老人可能会选择继续发放了。
可以设置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要逐步减少有关待遇的发放。对于超过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予享受的待遇,有企业在退休时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因此,已经退休的人员实际上是不用担心单位发放的统筹外费用的, 一般会正常发放 ,除非这些费用是不符合规定应予清理的费用。当然退休人员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相信刚退休的老人肯定非常乐意。
您是个什么单位啊。真是令人眼馋。退休了每个月还发退休金。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不会。
这个问题,中央出台的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就对“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 ”规定,“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 各企业都在制定实施细则。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严格执行文件中的待遇标准,做到已有的待遇不减。
但是有一条,实行年金制的企业,不再给退休人员发放统筹外的费用。如果您的单位实行了年金制,您退休后领取年金,那么退休金有可能取消。否则,不会取消。
您可以在网上看看《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还看看您原单位的实施细则。
祝您生活快乐, 健康 长寿。
我是退休人员,己将原单位的档案转到社区。
除了档案关系转到社区,其余的不变。
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供暖费、医保二次报销等仍由原单位负责。
以后政策有什么变化,不得而知。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现在称养老金,是在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由国家社保基金每个月支付给个人的,除非失去领取条件,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能取消。你说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应该是涉及到退休人员的日常信息、 社会 活动、资格查验、公众服务等与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一些方面,当然不会含退休人员的个人生活等,这主要是方便今后更加准确快速为老年人服务。
㈥ 单位给退休返聘人员上意外险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对单位最大的风险应该是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就没有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在单位发生事故之后无法进行报销,需要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需要避免发生事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
1、因为单位无法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需要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员工发生意外时至少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2、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协议,说明因为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单位发生了符合工伤的事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注意。
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主要针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管控。
4、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指定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㈦ 社保说没单位的就没退休证,是这么回事吗应该怎么办
两个问题;一,没有单位就没有退休证?二,没有退休证怎么办?
答:没有单位当然没有退休证了。下面看看退休证包括哪些内容以及退休证的用途:
退休证封面都是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退休证。
里面除了本人(持证者)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 社会 保障号等以外,主要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按尘御蚂养老办法记发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
1, 社会 性养老金;2,过渡性养老金;3,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调节金。“调节金”又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年金);
2,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发证部门:持证者工作单位(厂、公司等)。
另外,退休证内容还包括每年年审(盖章)记录;未能及时参加年审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停发其养老金。
退休证的作用是什么呢?
年审(证明持证人仍然健在),社保局继续发放养老金。
没有退休证怎么办?好办。
如果有工作单位,或者说有一个单位在实际管理你的工资以及劳保,单位自然就会帮你办理,这也是他们的工作职责。
换句话说,只要现在有单位(无论是破产还是合并),对退休人员总有一个说法,找上级主管部门就可以解决退休证的问题(主要就是工龄问题)。
如果没有单位或者自主就业自己交社保,当然也就没有退休证了;对这些朋友来说,社保局会有其它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只是每年有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时候,这些朋友就没有了。当然,他们也用不着退休证“年审”了。
楼主您好,社保说没有单位就没有退休证,是这么回事吗?应该怎么办?答案是肯定的,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无论是你通过企业单位来办理退休也好,还是通过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办理退休也好,那么都属于一视同仁正式的退休人员,所以说退休证是应该由社保部门来出具的,所以应该每一个人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都应该享受退休证的待遇。
但实际上这个退休证在今天来看作用已经不是很大了,一方面作为老人来讲,那么你直接可以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证明你是6岁以上老人,那么都会享受到一些老年人的优惠待遇,比如说办理一些免费的公交卡,或者说一些景点能够在60岁以上老人免票,都是可以直接通过出示身份证来获得相应的优惠,无需要退休证。
再加上我们退休金的待遇,也并不是说你有退休证才会给你发放退休金,退休金的待遇是符合退休条件之后,那么你的累计养老保险达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这个养老金待遇的正常领取是需要你每一年做一个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之后,就可以发放到你的社保卡中,所以说也和退休证是没有太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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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是由各级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制作的,由各个单位进行发放, 发放对象 是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 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退休人员。
退休证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 原工作单位 、原职务、退休时间等。
以前,退休证的作用还是不小的 。
比如退休后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很多地方都要求提供退休证,有退休证在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的时候可以享受优惠,去一些 旅游 景点游玩也可以打折。
但是,随着 社会 的不断发展进步,退休证已经慢慢被 历史 所淘汰 。
济南已经明确退休职工的公积金提取销户不再需要退休证了。而现在的公共交通和 旅游 景点的优惠,也已经改为按照年龄进行优惠派埋,满60周岁的老人凭借拆前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就可以享受优惠。
同时,已经有一些省份开始取消退休证 。比如吉林省自2020年1月1日起,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停止发放《退休证》。
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都有退休证,是深红色的。而失地农民的退休证是浅绿色的。
退休证,就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
如果是公务员或者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无需缴费养老保险,即可办理退休。如果是一般事业单位(未参公)或者是企业,均应依法缴纳 社会 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必须连续缴费满15年,否则不能享受退休待遇。
谁说没单位的就没退休证?退休证是代表一个人以经退休了的一种证件,不是工作证代表你有无单位,退休证和有没有单位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去年我有个熟人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也就是说他没有单位,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社保局没提退休证的事,他也不懂。领了一个月退休工资后有人问他退休证领了没有?他有点莫名其妙,就去问社保局,办事员解释说现在退休证没有多大用途了,如果要办就交二张照片填张表,一个星期后来领退休证。所以,没单位的要自己去社保局办理退休证。
社保说没单位的就没有退休证,这是非常很好理解的,因为退休是指单位职工,没有单位的人员,通过自己缴纳职工社保,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社保法的提法,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我国的退休制度,分为退休和离休两种。退休就是建国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经上级组织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一般称为离休。退休就是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休息,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就是要有工作单位、有工作岗位。退休要经过审批,而且审批不是由社保部门来审批,社保部门只负责办理材料的收集和审核,是否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劳动行政部门来审批。
那么退休证,是办理退休时,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门,对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审批后发给的一种证件。退休证封面有紫红色的,也有蓝色的,各地的制发标准不一样,一般都是由省级人事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统一编号。作为单位职工退休,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劳动行政部门都会及时制发退休证。退休证内页贴有本人照片,照片下面有姓名,性别、单位、个人编号,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然后另一页注明,“经审核,某某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准予退休,退休时间某年某月,特发此证,审批机关:某某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局,并加盖人社局退休审批专用章”。
退休证虽然是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但是在填写退休证时,人社局都是按照单位申报办理退休的人员花名册,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将盖有当地人社局公章的退休证和个人编号发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后,发给退休人员。由于退休证只是一个证明从用人单位退休的证件,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有没有退休证,不会影响自己养老金的发放和今后对养老金的调整,所以不必过于认真去追究为什么不办理退休证的问题。
楼主您好,社保说没单位的就没有退休证,这是怎么回事?应该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有没有退休证我认为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本身这个退休证对于个人来说影响其实并不是很大。有些地区可能通过退休证可以去办理老年公交卡或者说一些公元的免票都可以通过退休证来实现,但实际上这个退休证的使用空间变得越来越狭窄,所以说有没有这个退休证都是无关紧要的。
更重要的是能够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待遇,这一点还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只有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待遇,说明你个人的这个实际的收益和回报才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否则的话虽然说你就算有这个退休证,但是也会有一个很大的影响,因为你不能够领取退休金,那么退休证对于你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所以退休证有没有都是无关紧要的,而且有些地区只要是你的身份证年龄大于超过60岁,那么都可以享受到退休人员应享受的一些福利和待遇,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便自己没有退休金,或者说没有退休证,也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龄超过60岁以上的一些待遇,比方说老年公交卡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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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不是社保部门办的,社保部门只办理养老金核发手续。退休证是单位通过劳动部门办理的。“退休”,顾名思义是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休息。以个体工商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只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社保部门可以核发养老金。
也别太纠结,国家会逐步取消退休证了, 旅游 景点门票打折都是身份证,出国 旅游 办签证都是网上自己打证明,真没什么用处了。
西安这里2017年就取消退休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