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港油田退休有物业补贴吗
每平米补贴3元每月,25年以上工龄员工每人每年1620元,25年以下每人1440元,各二级单位下发了代缴物业费的通知,并要求员工签字,每平米扣1.3元,目前,补贴已到账,实际25年以上补贴到账900出头,25年以下的是800出头。2018年11月27日,油田公司召开物业、采暖收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会。总会计师孙义新指出,此次改革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收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大港油田实际,充分考虑各类群体既有利益,最大限度地让改革惠及职工群众。
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推进矿区“三供一业”服务业务平稳顺利移交,逐步实现收费价格市场化、补贴费用显性化、服务方式社会化,油田公司决定全面改革大港油田矿区居民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收费模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收费机制,保障油区和谐稳定大局。
经过深入分析和反复讨论研究,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大港油田公司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港油田公司职工采暖费报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采暖费报销细则》)《大港油田公司职工物业管理费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物业费补贴细则》)和《大港油田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
此次改革,本着稳步推进、分类实施、有序过渡、按期到位的原则,油田公司决定先行推进供热采暖收费改革和在职职工物业管理收费改革,2019年后再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收费改革。此次改革前,油田公司积极运作,在采暖费报销政策、物业管理费补贴等多个方面争取到了上级的政策支持,确保了职工利益最大化。
孙义新指出,这次改革是油田公司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办的一件让大家得实惠的好事。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把握政策,严格执行,不搞变通;要加大宣贯,做好答疑,平稳推动;要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把控过程,把好事办好,抓好贯彻落实,平稳推进改革。
会上,矿区服务事业部对“大港油田物业管理和采暖收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总体说明,财务处宣读了《采暖费报销细则》,人事处宣读了《物业费补贴细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是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因次物业补贴不在调整的范围。
2. 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的问题如何解决
存在问题:
“三供一业”出发点是为解决企业在市场竞争外承担的社会职能,同时也解决职工家属区住户设施日益陈旧得不到维护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移交分离工作中也出现了若干问题。
1、中央补助预算标准与地方实际改造内容和概算存在较大的差距。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央企业的下属企业中物业分离移交。地方政府制定的物业改造标准高于中央预算补助7500元/户标准或者文件只有改造内容没有预算标准,造成中央企业的下属移交企业清算时获得补助与实际花费有较大差距,按照5(中央财政补助):3(中央企_配套补助):2(移交企业配套)比例核算,企业实际承担比例超过20%。如果企业严格按照7500元/户预算标准制定改造内容,在验收并移交家属区时往往存在诸多困难。
2、地处江淮部分职工家属区具有供暖设施,但是因地处供暖分界线的南方,不属于强制供暖区域,企业得不到财政补贴,接收企业意愿不强,设施移交面临困难;
3、部分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涉及到职工安置问题。
根据文件要求,“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中涉及的从业人员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安置,无法安置的由移交企业负责。实际过程中地方政府迫于财政经费,无法大规模解决人员安置问题,只能由企业承担,企业负担加重。
解决措施:
1、加强宣传
“三供一业”是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又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复杂且繁琐。“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良好的宣传工作措施包括小区张贴政策、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召开政策宣贯会和党、工、群多种形式宣传等。分离移交后可以请接收主体做项目结束后宣传和各种活动,培养住户的认同感。
2、探讨鼓励企业多元化移交模式。
具体方式按改造和移交的先后顺序可以分为先移交后改造和先改造后移交,就笔者单位来说,四个移交项目,物业分离移交属于先改造后移交,单位按照家属区所在接收单位要求标准改造完毕后,接收单位组织验收。供水和供电两个项目属于先移交后改造,供电公司和供水集团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户数测算概算,单位付款后,接收单位实施改造并验收。两种模式无优劣之分,根据项目种类和接收单位类别因地制宜选择。
3、接收单位的选择
根据规定“分离移交项目的接收单位原则上应为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机构”,实际操作过程中物业分离移交的“接收单位不明确,需要移交单位积极寻求接收单位”,主要包括国有物业公司、地方政府指定的平台,其他类别如非国有物业公司、业主自治因无法申请到财政补助企业不具有积极性。作为国有企业,应争取由地方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以避免选择不当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另外企业移交职工家属区不仅仅是减轻负担,更要考虑全面社会化后,作为接收方未来较长时间内运营意愿和成本问题,确保职工家属区移交不断服务。
4、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企业针对安置人员工作,首先考虑按照现有待遇到接收单位就业,如接收单位有困难或者职工有意见,可参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改革方案,分类处理,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老人可采取换岗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中人和新人进行技能培训并安置或重新竞聘上岗。
5、做好清算工作
清算工作是“三供一业”收尾工作,央企或地方政府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移交企业进行审计。审计主要的材料包括各类移交协议(框架协议、移交协议、资产移交协议等)、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类文件、移交小区的户数、改造中的各类花费是否符合维修改造费用的补助范围(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决算报告等,以确认企业移交费用,获得财政补助。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使政府、企业、社会权责边界更加明晰,职能各归其位,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分离移交后通过社会化管理,政府能全面介入和指导职工家属区的相关职能和文化的建设,原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职工家属区也能得到更有效率的专业化公共服务,是提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
来源:锦绣·中旬2021年2期
3.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保卫处、宣传处)职责:
1、负责中心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综合调研、日常工作安排、有关管理制度等总体文稿的起草和汇总;负责以中心名义发文的核稿、印发及催、督、办工作;
2、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中心办公会等行政事务会议议题收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会议的筹备、通知和会务工作;
3、负责公文、函电的登记、批分、传送及督办工作,承担机要文件资料的收发交换与运转工作;
4、负责中心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的归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向国家局机关、网站、报社等投稿的编发;承担对外宣传稿件的组稿、编撰和中心网站新闻网页的维护工作,承担《中国测绘报社》驻中心记者站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总体设计、管理协调与组织实施;
6、负责综合统计和中心档案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综合统计的组织协调和填报,承担机要和文书档案的归档、立卷、借阅等日常工作,承担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7、负责中心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打复印装订耗材、印刷等采购计划编制和政府采购实施组织工作;
8、负责信访的日常工作;
9、负责中心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及各部门印章的监制工作,承担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证件的年检、登记和相关证件的保存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心安全、保卫、保密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保密委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11、负责中心车队管理;
12、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党委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2、负责党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会务准备、征求意见、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上报及有关事情的催办、落实工作;
3、负责制定党员培养、发展计划、开展党内评优和日常的组织管理及收缴党费工作;
4、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以及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单位文化建设等有关活动;
5、负责纪检监察和信访日常工作,承办党内纪律检查、受理党员违纪问题的举报工作以及受理申述检举工作和上级机关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统战和群众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会、侨务、共青团和妇女工作的联系,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7、负责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福利政策的制定;负责中心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工作;负责单位人员的录用、接收、聘用与调动;负责职工的转正、定级、晋升和工资奖金的确定、发放工作;负责日常考勤考核等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及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8、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有关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承办后备干部、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职工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管理工作,承办职工医保报销审核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
2、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和其他政治活动;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康体活动,丰富活跃离退休人员的业余生活;
3、负责编制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做好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补贴和物品的发放;
4、关心离退休人员的身体和生活,及时向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要给予帮助;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编写中心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2、负责组织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中心承担的测绘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执行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各项资金、事业经费的年度预决算以及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工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负责组织预算内项目立项、建库工作,承担项目库的维护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和政策,制定有关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单位经济行为;
5、负责各项目承担部门上报的项目合同书、项目预算的复核和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经济合同的资金监督执行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制定、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合同审核、资金支付与结算以及采购统计编报等工作;
8、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资产(固定资产、易耗资产)的建卡、入库登记、统计、处置计划和实施管理等工作;
10、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中心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2、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中心科技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测绘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承担工程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技术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的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科研项目合同以及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国际合作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学会(ISPRS)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7、负责中心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推荐、登记工作,归口中心参加的社团组织的有关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负责科研技术人才的培养,承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处(应急服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
2、负责组织单位参与投资公司的论证、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审批产业单位的联营、合并、变更和撤销;
3、负责监督指导产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
4、负责审批、下达产业单位的年度任务、财务计划、年终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负责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审批产业单位的重大投资方案、较大贷款和重大经济合同;
6、负责协调产业以及中心各部门关系,统筹协调应急服务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境界测绘处职责
1、负责境界测绘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项目争取工作;
2、负责境界测绘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工程的质量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3、负责境界测绘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
4、承办国家测绘局中越边界测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中心房产使用管理、职工住房档案管理和办理售房以及房改工作;
2、负责中心基建、修缮项目的计划、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中心房产、公用设施维修、保养和材料购置预算计划编制;
4、负责收缴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以及物业服务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与实施管理;
5、负责中心百胜村1号院办公区和住宅区的综合治理,及联系家委会的工作;
6、负责中心百胜村1号院办公区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后勤服务设施购置年度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组织工作;
8、负责中心百胜村1号院后勤服务,承办中心有关职工福利工作;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承办有关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与更新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
2、负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与更新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工程的质量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3、负责地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设计与组织实施,承担地理信息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加工和技术服务;
4、负责地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
5、负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
6、负责编制国家基础地理数据成果目录,并向档案资料部门提供数据成果馆藏备份;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承担国家测绘局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窗口日常工作;
2、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与分发服务,以及信息服务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3、负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管理与数据提供;
4、负责测绘数据加工、开发应用及售后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快速出图服务;
5、负责测绘成果的宣传推广,组织用户需求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和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工作;
6、负责组织测绘成果对外提供的相关政策、信息共享政策与技术标准的研究;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承办有关大地测量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
2、负责大地测量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3、负责大地测量成果数据库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
4、负责GPS跟踪站业务管理和维护以及数据处理分析工作;
5、负责制订大地测量成果使用的相关政策、编制大地测量成果目录及其使用手册;
6、负责大地测量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
7、承办国家测绘局中国地壳运动监测网络工程项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地理国情监测体系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立项,建立并维护地理国情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要指标分析。
2、负责地理国情监测的组织实施以及工程数据质量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3、负责定期提出地理国情监测报告,上报国家测绘局作为发布地理国情信息的基础。
4、负责国家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的年度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设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以及卫星遥感数据的订购管理工作。
5、负责航空遥感应急数据获取与处理。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927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统计汇总;
2、负责编制927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承担工程成果质量的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3、负责组织对927工程分项工程控制和质量监理实施方案的审定及成果检查验收、汇交和归档工作;
4、负责组织927工程建设有关资料收集与管理提供及文档资料建档归档工作;
5、负责组织927工程数据中心建设。
6、承担927项目办公室和中心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1、负责国家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的年度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设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2、负责有关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项目争取工作;
3、负责有关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4、负责卫星遥感数据的订购管理;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测绘科技档案、成果档案、重大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保管、鉴定和相关统计工作;
2、负责馆藏测绘档案信息化工作;
3、负责模拟成果库、档案资料库、航片库、磁介质库和异地存储库等库房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测绘科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编写测绘科技档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国家测绘局开展测绘档案技术指导,负责定期编制全国测绘成果目录;
6、负责模拟测绘成果的收集、保管、出库,以及测绘科技档案资料查阅、复制等相应服务工作;
7、负责现势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下达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运行维护与应用推广项目;
2、负责“天地图”需求与新技术的调查、分析,组织开展“天地图”顶层设计、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
3、负责组织实施“天地图”在线服务数据资源搜集、汇集、整合处理、在线发布、备份管理、持续更新;
4、负责组织实施“天地图”在线服务软件系统的集成、部署、运行维护、升级拓展;
5、负责组织实施“天地图”总门户网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分布式多源服务的聚合与管理;
6、负责“天地图”应用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与咨询,协助开展相关的宣传、演示、推广;
7、研究提出“天地图”建设与发展规划建议,以及相关管理办法与机制建议;
8、承担“天地图”建设与运行维护项目经费申报、组织实施,以及成果验收归档等工作;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规划设计和建设;
2、负责中心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调配和使用的归口管理;
3、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实施组织;
4、负责中心公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
5、负责中心重大测绘工程项目计算机系统和网站系统的技术支持;
6、负责“中国测绘网”广域连网主节点、INTERNET接入系统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
7、负责“中国测绘网”密码系统运行管理;承办国家测绘局和中心交办的密码管理有关事宜;
8、负责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中心标准研究、标准制修订及标准应用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建设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测绘工程与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和标准项目指南的编制;地理信息国家标准的立项、制修订、标准宣贯、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国地理信息标委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对地理信息国际标准的跟踪、分析、研究和采标工作,承担ISO/TC211国内技术归口办公室日常工作;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