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02年开始交养老保险到2023年退休能领多少钱
2002年开始交养老保险到2023年退休能领多少钱?
基础养老金 =(社平工资x社保缴费平均指数+社平工资)*2x社保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139(男)195(女)
两道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基本养老金。
公式中社平工资就是你退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
⑵ 广西农村养老保险15档领取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相关政策。
基础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
《实施意见》明确: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即自治区在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广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同时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在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后,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并报自治区政府确定。
目前,2018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已经另文公布;从明年1月1日起,我区丧葬补助金标准也将有所调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由人均不低于400元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00元,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个人缴费变15个档次
对于普通城乡居民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自治区根据国家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
从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⑶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领取
(一)缴费人员:具有广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服役人员,非服刑人员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1.个人缴费:缴费标准设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2.政府为困难人员代缴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继续为其代缴不低于100元。3.政府补贴: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45元;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65元;700元补贴70元;800元补贴100元;900元补贴120元;1000元补贴150元;1500元补贴175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200元。跨年度缴费属中断补缴,补缴年度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缴费时间和方式:(一)缴费时间:1月1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由税务部门征收。(二)缴费方式:(1)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县级税务大厅进行现金缴费;(2)参保人携带带身份证、农商行存折(卡)到本乡(镇)农商行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书,并将当年保险费足额存入农商行存折(卡)便于扣款;(3)参保人可使用微信登录广西税务12366缴费,具体详询县税务大厅(联系电话:3522233或3521145)。
(四)领取养老金人员、标准和方式:1.领取人员:具有天等县户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2011年开始逐年缴费或补缴至60周岁。2.领取标准:(1) 1951年6月30日(含)前出生,直接领取养老金,60-64周岁每人每月领141元,65周岁(当月到龄)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领取146元;(2)1951年7月1日(含)后出生以后出生的城乡居民从2011年起必须先缴费,年满60周岁的次月才按月领取养老金,月领取标准是60-64周岁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41元+(个人缴费账户金额÷139);65周岁(当月到龄)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46元+(个人缴费账户金额÷139)。3.领取方式:(1)缴费后年满60周岁的新增领取养老金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农商行存折(卡)或社保卡到本乡(镇)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2)农商行将养老金直接拨付到领取人的存折(卡)或社保卡,如领取人换存折(卡)请到本乡(镇)社保中心办理更换手续,确保养老金顺利发放。
(五)丧葬补助费人员、标准和方式:1.领取人员: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死亡人员。2.领取标准:2015-2018年度死亡每人补助400元;2019年起每人补助600元。3.申领方式: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60日内,家庭受益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人员农商行存折(卡)或受益人农商行存折(卡)、户口簿迟粗、死亡注销证明到本乡(镇)社保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六)重复码型镇领取和死亡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处理方式:1.重复领取。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包括企业养老保险金、机关养老保险金),不论先领取的是哪种养老金,都是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数追还多领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拒绝退还的则停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退还后再继续发放。 2.死亡冒领。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家属继续冒领领取养老金要如数退还多领的养老金,如追缴不退还的,停发其家庭中另外领取养老金的成员(同一个家庭不同户口簿的也停发),涉及数额租派较大且不配合退回养老金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⑷ 广西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调整办法和调整标准仍然由三部分组成,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人均涨幅为5%左右,人均增加金额为138元。增加的养老金最晚7月底前会落实发放到位。广西整体经济水平,在全国比较落后。今年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19年的2605元提高到2743元。2018年人均养老金为2520元,2017年人均养老金为2305元,一直低于全国人均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⑸ 广西退休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为2017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⑹ 2018年广西上调养老金何时补发到位
全国除了上海2018调整退休金已经落地,其他省市退休金调整方案还在人社部、财政部上报审批中,耐心等待吧,到你看到你当地媒体报道2018广西调整方案时,距离到你位就不远了。
⑺ 2018年广西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是多少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企业退休人员和村社区退休人员)。2018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样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
调整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每人每月发放95元定额部分。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8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次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目前,东莞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562.66元/月,以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例,此次调整的计算方法为,原农居民平均养老金562.66元/月+95元/月+562.66元/月×5%=685元/月。这相当于国家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2倍。
除了普遍调整外,新政策对特殊人群给予适当倾斜。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由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专项津贴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⑻ 广西今年退休金怎么涨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7〕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费)的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305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核办法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其它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五、资金来源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调整要求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7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七、及时报告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工作从正式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区社保局报告落实情况,重点报告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发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附件:1.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2.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表
3.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决定中,广西有58个县(市)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
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⑼ 广西桂林2018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账
通知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