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志愿兵退休后是不是和干部的待遇一样的,退休后还有什么补助吗
国家并未出台新的退休规定,还是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原则和1996年2月6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
(一)增加离退休费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在国家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按以下办法定期增加离退休费。
1、离休干部
每年1月增加离休费。1993年12月31日前离休的,从1994年起执行;1994年1月1日以后离休的,从离休的下个年度起执行。具体为:比照同职级在职干部职务工资档次最高档差定期增加离休费的标准:军职以上(含享受同等离休费待遇的干部,下同)26元,师职24元,团职22元,营职以下18元。
比照同职级在职干部军衔工资年增资标准增加离休费的标准:1988年9月以后授予军衔和1993年10月以后评定文职级别的,少将和文职级别二级以上的15元,大校和文职级别三级以下的10元;其他离休干部,军职以上15元,师职以下10元。
2、退休干部
以上述同职级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的标准为基数,按本人退休费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执行时间与同期离休的干部定期增加离休费的时间相同。
3、退休志愿兵
每年1月增加退休费。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从1994年起执行;199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从退休的下个年度起执行。其标准均以下列数额为基数,按本人退休费比例计发。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七、八级和之后退休的军衔四级的志愿兵为32元;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五、六级和之后退休的军衔三级的志愿兵为28元;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三、四级和之后退休的军衔二级的志愿兵为24元;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一、二级和之后退休的军衔一级的志愿兵为18元。
(二)"第二步"增加离休费
1993年9月30日前离休的干部,从199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师职50元,团职以下40元。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师职40元,团职以下30元。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师职30元,团职以下20元。
(1)志愿兵企业退休补贴扩展阅读:
志愿兵在复原时就已经了结了待遇问题,该拿的钱已经拿了,工作也安排了,企业退休就按普通职工办理,但是,还有一点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如浙江省: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力度,决定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和门诊医疗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981年以来纳入国家安置计划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1981年底前移交政府安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办发[1991]11号文件规定改为军队离休干部待遇的离休干部。
(2)1958年以来移交政府安置、执行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的退休干部。
(3)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志愿兵。
增加离退休费的标准
(一)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二)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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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志愿兵 退休待遇 问题
依照国务院发(1978)223号文件规定:志愿兵的政治待遇为:
1丶志愿兵实行工资制与供内给制相结合的制度容;定级以后的级别调整,在全军干部级别调整时统一进行;
2丶被装等按所在军种、兵种的干部制式供给;随军志愿兵家属在转业时按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3丶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伤残优待和病故后的抚恤,均按干部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4丶志愿兵经组织批准退出现役转业的,本人要求复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符合退休条件的分别办理转业,复员,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发给各种补助费。粮食定量和被装发放均按干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5丶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因年老体弱,生产,生活有困难,当地人民政府应协助解决,并逐步改善其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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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志愿兵在企业退休享受什么待遇
社保局会查询审核你的个人档案,计算兵龄和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金额、个人帐户余额、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考指数化月均值缴费工资、自己均值交费指数值等等一系列数据、国家政策性养老金上调基数等数据。
综合计算核算后,确定退休金的多少。
志愿兵、士官都是战士,不是干部。转业安置工作后,企业若没有任命其为管理人员,待遇按工人和普通员工标准执行。
Ⅵ 志愿兵到地方工作退休时享受转业干部生活补贴吗
没有这回事的。
首先志愿兵是一个士兵,首先就不是一个干部身份。既然连干部身份都不是,那么就无所谓转业之后还可以享受干部的待遇,在退休时享受转业干部的生活补贴了。
Ⅶ 志愿兵退伍将享受什么待遇
志愿兵退伍将享受丰厚的,养老金待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获得职工养老金待遇,担任军官满16年、服役满20年,或者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可以逐月按照一定比例领取到一定的退役金。部分退役军人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和抚恤。
一是养老金待遇
这里面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部队一直服役,直至退休,一般以军官为主,也包括年满55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等等的中级以上军士,获得的退休待遇也会比较高,甚至可以达到上万元的水平。
一种是退役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获得职工养老金待遇,而退役期间的年限,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跟实际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在养老金方面也而会多了一份过渡性养老金,整体的养老金水平相对会比较高。此外,养老金待遇方面,还会享受当地兜底,如果低于当地 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话,个人的养老金要上涨至人均养老金水平。比如说辽宁,在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就明确了一点,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养老金调整后,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的,需要补足到该水平。
二是退役金待遇
对于担任军官满16年、服役满20年,或者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可以逐月按照一定比例领取到一定的退役金。比如享受待遇级别16的少校,退役金的计发基数为11000元,相应的计发比例为60%,任职超过16年的,每超过1年,计发比例还可以增加2%,累计不超过100%。也就是说,一位待遇级别16的退役军官(少校),每个月可以获得的退役金至少是11000*60%=6600元。
而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后,退役金会有一定比例的下调,计发比例为20%,任职超过16年的,每超过1年,计发比例增加1%,也就是说一位待遇级别16的退役军官(少校),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获得的退役金至少是2200元。如果是边远艰苦地区的话,还会更多一些。
当然,退休后,还可以同时获得养老金待遇,而且养老金和退役金,都是终身领取的。
三、生活补助待遇
部分退役军人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和抚恤。比如针对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可以申请老年生活补助。补助的标准是这样的:每服1年兵役,每人每月可以补助45元。假设服役10年,那么每个月的生活补助可以达到45*10=450元,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对符合条件经组织批准已随军的志愿兵家属的安置和住房,按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排。
第十一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转业的,应于离队前两个月,由批准机关将其姓名、级别、专业技术、服役年限等情况,函告县(市)人民政府,以便提前做好安置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志愿兵离队时应办妥党(团)组织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发给下个月的工资和伙食费,并分别按转业、复员、退休的规定发给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县(市)时,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确定服预备役的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