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庆退休工人死后的丧葬费用大概多少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租信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漏型宽反面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返亮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⑵ 重庆社保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是领多少个月
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⑶ 重庆市死亡丧葬费最新标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去世以后,指定继承人除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账户剩余存额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虽然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统筹,但是各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仍有差异。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重庆市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是否可以领?⑷ 重庆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死亡待遇领取流程就是:1.单位或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3.核算死亡待遇并发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家属需要提供给社保局的资料一般是: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然后在社保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申请》两份表格就行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⑸ 重庆委托办理领取丧葬费的单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殡仪馆。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可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殡仪馆:殡仪馆提供丧葬费代办服务,可前往当地殡仪馆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⑹ 重庆市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手继如何办理
据重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 办事指南 >> 养老待遇类>>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重庆市离退休人员死亡,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支付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死亡待遇结算。
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应当递交以下材料:
1、《火化证》或《死亡证明书》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2、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3、领款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
渝府发〔2008〕97号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统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执行本通知规定。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渠道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企业在职职工及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所在企业支付。
四、执行时间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⑺ 2020年重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
每个地区的不同。这个是重庆地区的: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