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退休手续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人社局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进行确认,采集指纹。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养老待遇的规定: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本企业工龄满五年者,可退职养老。退职后,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付至死亡时止。合于养老条件,但因该企业工作的需要,留其继续工作者,除发给原有工资外,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每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十至二十。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一般工龄满二十年,本企业工龄满五年者,得享受本条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丙、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华氏一网络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本条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丁、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本条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❷ 企业员工退休需要办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资料主要有:
1、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职业证到社保管理中心预约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审核通过后,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书予以批准,并将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缴费;
3、申请人缴费完成后,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4、完成退休手续登记后,社保局相关人员通知规定内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即可领取到表格。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❸ 企业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退休的程序:t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t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t第二步:填表盖章t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t第三步:退休申报t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t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t第四步:公示t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t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t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t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t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部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通知》第一条《手册》是准确记载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其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保险养老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提供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的依据。因此,《手册》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规范化,科学化。
❹ 企业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退休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办理什么手续?
员工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如果企业还要留用,应该签订《返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报酬。企业除了按照《返聘协议》支付劳动报酬之外,不需要再为其缴交“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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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下岗职工怎样退休手续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一、退休怎么办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槐哗信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芦郑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的程序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下: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养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7、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三、退休办理流程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为:
1、申报申请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铅轮》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4、缴费核定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