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怎样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的办理方式如下:
1、确定职工退休年龄。普通职工是女性满50岁可退休,机关企事业单位女干部要满55岁。男性则为60周岁。所以要想正常退休,必须要达到规定的年龄;
2、准备人社局材料。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如果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则要将一些材料准备好。首先在人社局系统操作退休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从系统里打出退休人员审批表以及报批表,一式三份。并准备好3张一寸照片;
3、盖好相关的章。如果职工有独生子女证,也要拿着这个证去人社局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审批表。先盖好单位的公章,再去人社局,财政局相关部门盖章;
4、准备好去社保局的材料。人社系统做好退休操作后,那么还要去社保局机关养老科办理保险手续。现在的养老金发放已经由财政局转为社保局发放了,所以要根据社保局提供的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好,并复印好退休审批表、报批表,以及独生子女表的复印件,盖好单位的公章,交于社保局机关养老科;
5、注意把握时间。一般机关养老科的表填写会在15号后去办理。人社局在手续办完后,会给予职工一个退休证,把照片贴上去即可。但是除了机关养老科的手续办完后,待下个月15号之前,要去征缴科申报当月保险;
6、完成当月保险减员手续。月初去申报当月保险时,要填写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 一式两份,即减员表。交于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当月的保险人员变动,完成医保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㈡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一、姓名:按居民身份证填写。
二、曾用名:个人档案记载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可在此栏备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三、社会保障号码:按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等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按有关规定填写。
四、出生年月:按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的《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退休年月:按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填写。经批准延期退休的,按到达批准延期退休的时间填写。
六、退休类别:按“正常、特殊工种、病残”等分类填写。
七、岗位或工种:按“干部、工人、其他”等分类填写。从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按工种名称填写。
八、专业技术职称:按退休时的最高职称类别填写。
九、工人技术等级:按退休时的最高技术等级填写。
十、参加工作年月:按参保职工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参加工作后有中断的,按国家规定填写。
十一、参保年月:按参保职工单位或个人首次缴费的起始时间填写。
十二、建立个人账户年月:按参保职工实际建立个人账户(含补建)的时间填写。
十三、累计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填写。
十四、从事特殊工种类别:按“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动、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等填写。年限:按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年限填写。
十五、列为特殊工种的文号:按国家部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文号填写。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等级、文件号:按本人最后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等级及文件号填写。
十七、女干部或女职工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连续起止时间:按女干部或女职工本人最后实际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的起止时间填写。
十八、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按上级批准其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填写。
十九、工作简历:从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参加工作时间填写。
二十、退休后居住地址:按退休后的家庭通讯地址填写。
二十一、邮政编码:按家庭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
二十二、联系电话:按本人的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填写。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㈢ 请问单位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做的
一、准备资料:
1正常退休收2张(同底1寸彩色照片)并把社保卡收回。
2身份证影印件2张,盖公章。(退休证、医保手册内页各1张)留下邮政联络地址、邮编及电话
二、具体流程:
1、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
2、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行动硬碟,拷资料),,并列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3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
3、根据清算单在软体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体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涉农人员按照“183-16号令以前”操作
4.在软体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
5.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稽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稽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6.到医保办交:《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只需填写表头及签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柜台在填写。
7.到医疗柜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养老金审批表》,《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再交一份提前退休申请表或者审档记录单。交1张照片,列印一张医保手册内页(盖上钢印),同时更新社保卡。
9.次月12日以后去社保“支付科”领存摺,卡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字。
10.将《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内页、社保卡、养老金存摺/卡发给退休人员。
12.除增加表、减少表、表17、在职转退休表等社保表格之外,其余手续均放进职工档案。以备今后查阅。
13 关于月报
①医疗月报:减员的情况会在次月月报中体现,当月出的是上月的缴费。
②四险月报:退休人员生日当月还算在职,四险月报是当月的体现,但人员因办理退休已经减员,所以在四险月报(表7,该表可以在软体中生成)中,只在人数上减少,缴费不减少;
③养老支付月报:将增加的人数和金额填在相应位置即可(如果当月没有变化此表可以不申报)
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影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4)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许可权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影印件;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2、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市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注:如参保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或只需要居委会盖章即可。
正常退休:退休职工身份证原件、工龄审定表、养老保险手册、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退休证、养老待遇档案、城镇企业职工平均点工资情况表及个人帐户记载表。干转工:另需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的干转工手续及劳动合同影印件。
工伤退休、因病退休:除携带正常退休材料外,工伤退休需要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因病退休需要市劳鉴会稽核盖章的《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批表》与《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各一式一份。
特岗退休:除携带正常退休材料外,需要市局稽核盖章的《邯郸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邯郸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花名册》及《邯郸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汇总表》原件。
如果您是个体或者是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也已经交满15年,那您在退休之前首先需要到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3号-7号任何一个视窗)缴掉退休前剩下的那几个月的养老金,然后在你生日的那个月到社保局劳动事务代理视窗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
如果您是单位里的职工,那您可以不必操心,单位负责社保事项的人会帮您办好.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或者有别的问题要咨询,您可以拨打社保的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87029700或者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的视窗电话:87013363
没能帮上您什么忙,祝您心情愉快!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满法定退休年龄,须退休当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一、档案核定调取职工档案,由人社局核定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并开具局证明。
二、填写表格
领取退休审批表,填写相关资讯。到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影印件一份。
三、缴费
到缴费申报视窗查询欠费情况,足额缴清欠费。
四、退休申报
将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影印件一并交至退休申报核定视窗。
五、养老金领取
本月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须到次月20日到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处领取养老金存摺(须附本人照片一张、身份证影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3)身份证影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许可权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影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市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注:如参保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或只需要居委会盖章即可。
第一、
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一式X份(根据地区差异性,有可能是“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人才引进审批表“等等,具体以当地人社局的表格为主,可以事先问一下你的主管人事部门,是什么表格)。
第二、
现在要分成两层同时走,这样会快点。
第一层: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到接收单位将商调表的“调入单位意见”和“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再到调出单位将商调表的“调出单位意见”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调入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可先不盖章,不用管它。(在这里须要说明下,调入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都要开局务会议或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吸收你进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领导也要同意才可)
第三、
第二层: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空编,办理出“编制使用通知书”。
第四、
到时,凭著”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检视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
第五、
凭著”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档手续,然后人事档案转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会进行查档,如果没有任何问题,再开具“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调动。
第六、
凭著“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移,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第七、
凭著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到人社局办理。人社局再开出介绍信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把人事档案也转移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再开具介绍信到所属事业单位(调入单位)。你凭这介绍信就可以到新单位报到了,恭喜你!
第八、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第九、
事情还未结束喔,你还有社保,公积金没有转喔。接下来你得自己继续办理。首先,你了解新单位什么时候缴社保和公积金(别到时新单位缴了,旧单位又没有帮你缴,你的关系又转出来,那么这个月你就漏了)。确认后,让旧单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报停,报停后,新单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报增,你的社保关系和公积金就转移过去了(公积金账号挂靠银行不同,可以申请提取,提取的话,去旧单位的住建局拿表申请)。
找倒闭单位的主管部门,如果没有主管部门,就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肯定有继续办理途径的。
㈣ 事业单位外编人员达到法定退休怎么办理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㈤ 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市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拓展资料:目前来看,明确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员,只有公务员,但公务员也不是想提前退休就能提前退休的,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公务员工龄满30年或者工龄满20年,但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这里要明白的是,工龄满30年可以申请,不是必然,还要经过单位和任免机关的批准,如果单位和任免机关不同意,也是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㈥ 事业单位员工退休由单位办理
事业单位工人带领身份材料到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档案、社保的审批程序。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
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命机关批准。一般工作人员报送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管干部、党委线公务员报送玉环县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干部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2、《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均须粘贴一寸照片,另附一张照片用于制作退休证,照片要求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养老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其中档案在组织部档案室存档的,由组织部档案室出具用于核实“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退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单位人事干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社保中心申领养老待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并办理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停保手续。
县社保中心从申领待遇次月起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因单位或退休人员个人原因延误办理退休和养老金申领手续的,延误期间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退,退休养老金不予补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4、人事干部将办好的《退休证》发给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本人向公积金管理处申领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需报老干部局和编办登记。
(6)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申请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办理退休所需条件
一、正常退休
1、男性
年龄满60周岁退休
2、女性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相当职务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退休。
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档案身份为工人的女性,在受聘事业单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年满50周岁时,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
二、提前退休
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工作年限满30年可提前退休。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可提前退休。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
男年满50周岁以上
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
四、特殊工种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五、退职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达不到退休条件可申请退职。
㈦ 退休申请表怎么填写
抬头写明单位,正文本人某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于某年某月某日将届满60岁,符合国家几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落款:申请人:本人名字。申请日期:某年某月某日。附: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等基本信息。
办退休需要的手续有: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办理退休手续,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