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慰问退休去世职工吗
用工会经费慰问去世退休职工家属是应该的,表示单位,单位工会及单位领导对退休职工的关怀
2. 工会慰问范围和标准
工会慰问主要分为丧事慰问和生病住院慰问两种,二者的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会慰问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
1、丧事慰问;标准:500元(含花圈一个)。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退休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及其所在部门代表前往慰问,其他人员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告知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在全局范围告知;
2、生病住院慰问;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退休干部职工。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工会的慰问范围主要为逢年过节的节日慰问和生日慰问。具体的慰问品发放标准由各级省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法律依据:《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第一条
慰问原则
(一) 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 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 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
慰问职工的范围: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3.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工会慰问方式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工会慰问方式如下:
1、学院退休人员病故,由分会组织、工轿拆会(退管办)陪同到其家中进行吊唁,送闭陵枣慰问金600元,由工会垫付;
2、学院处级(含正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病故,由退管办和党办共同组织,学院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到其家中进行慰问汪大,送慰问金800元。由工会垫付;
3、学院退休人员(含处级、正高级职称)直系亲属去世,由分会组织、工会(退管办)陪同到其家中进行慰问,慰问金400元。由学院工会垫付。
4. 非工会会员可以因病享受单位慰问吗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可以保留工会会籍,但不能享受工会发放的福利,不过单位应该关心关爱退休职工,可以在过年过节时走访慰问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慰问品。
第一,退休人员可以保留会籍。如果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退休后可保留会籍。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从上面可以看出, 退休人员可以保留会籍。
第二,保留会籍不等于仍是工会会员,与工会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按照这个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退休人员的,因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是养老金而非工资,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退休后再返聘参加工作,其与务工单位建立的也只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会员退休后,一般不具备恢复会籍的条件,故其保留会籍不作变动,但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不缴纳会费,没有相应的经费,不能享受工会的福利。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因为退休人员保留会籍期间是免交会费的,而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也不含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或养老金,所以,在工会可支出的经费当中,没有属于退休人员的部分,因此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当然,在工会相关文件当中也没有明确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虽然退休人员没有经费来源,但如果所有在职工会会员同意拿出自己缴纳的工会会费以及按规定拨缴的工会经费来与退休人员共享,那么再给在职工会会员发放福利时,也可以给退休人员发放,只不过若退休人员较多的话,在职工会会员的福利将大大降低,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
虽然退休人员不能享受与在职工会会员一样的工会福利,但“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所以在职工退休时,可以发放纪念品,按照我们当地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以给退休人员发放高于500元的纪念品。退休人员仍然享受单位的职工体检福利。在过年过节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当中,受单位行政委托,工会也可以去走访慰问退休人员,发放慰问品,但这些都是属于单位行政的福利费支出,因为工会没有此项经费的来源,所以工会只需要协助或者承办这项工作。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一般不可以享受工会福利,但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工会发放的纪念品,在过年过节时,享受单位行政(由工会协助或承办)走访慰问时发放的慰问品等福利。
5. 退休职工去世工会是否给慰问金
因为退休职工已经退会,所以工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慰问金,再说,现在退休职工由街道或社区管理,与工会也没有关系啊。
6. 离退休干部去世能否用工会经费进行慰问
不可以。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进行慰问,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支付费用。
依据全国总工会——工会组织建设问题解答(七)的第57条问题:
57. 离退休会员是否享受工会为在职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从理论上讲,保留会籍者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是否享有工会组织举办的有关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基层单位行政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基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此,保留会籍者要求同在职会员一样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现实的。为离退休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应当由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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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职工去世,工会能给家属慰问金吗
职工直系家属去世慰问费,在职的职工能从单位工会支付,退休职工不可以。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尘大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此好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森兄铅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