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政策性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的问题
因企业来破产政策性提前退休源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含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每提前一年(不足1年将余数月换算成年),其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退休时间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提前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整顿或重整期间,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从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起,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后,在破产清算期间,受清算组委托或同意,进行生产、经营自救活动,并仍给职工发放工资的,可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将要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论其是否参加生产、经营自救活动,均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
㈡ 河北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规定
河北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规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3]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省劳动保障厅冀劳社[1999]234号文件下发后,一些单位询问,曾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如何掌握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二、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上岗或再就业后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笑物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扣除其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果扣除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满5年以上的,按第一条规定掌握。
三、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此比例增发,但敬升模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四、除原国家有关部委或我省有特殊规定外,本行业工种凡未明确为特殊工种的,一律不能参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过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我厅《关于办理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1999]234号)下发后,一些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以及职工一直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原由是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存有不同认识,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亮缓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今年3月下旬,在全省养老保险科(处)长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在此之前也征求了省社保局的意见。根据各市和省社保局的意见,我们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掌握问题。在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应全部放开。另一种意见认为,我省按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5个年头了,经过几年做工作,大多数企业及职工都已基本认可,如全部放开,对于以前按234号文件妨行未批准退休的,有可能找后账,引发不安定因素,另外,全部放开后,提前退休人数将大幅攀升(目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占退休总人数的比例在50%以上)。根据大家的意见,经过慎重研究,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是应采取适当控制的办法,尤其是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咱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目前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愿提前退休的,应进行控制。但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身体有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必须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根据各市的意见,我们设置了由县级以上医院或职业病 防治机构出具机构诊断证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程序,以加强控制。另外,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下岗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计算为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的时间。
二、关于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问题。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我省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一项特殊政策,其源于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折算工龄,但国家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时没有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时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劳产发[1999]275号)规定:“从事井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也多,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应较多,因此,在退休时也不宜另外提高计发标准”。但我省为了保持新老办法政策的连续性,所以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从事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一规定从冀劳[1994]108号文件开始,一直延续到冀劳[1996]7号、冀劳[1998]47号等文件。到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时,对增发比例作了统一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井下、高温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的',每满一年都按0.3%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规定对增发的总比例进行控制,即:提前5年退休的(55周岁)增发的总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提前4年退休的(56周岁)不得超过5.6%;提前3年退休的(57周岁)不得超过4.2%;提前2年退休的(58周岁)不得超过2.8%;提前1年退休的(59周岁)不得超过1.4%;从事特殊工种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上述规定,各市和省社保局认为有鼓励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之嫌,并且,国发[1978]104号文件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折算工龄,并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按正常退休年龄退休不折算工龄。
综合考虑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各市的意见,我们提出: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考虑到我们下发文件目前就是要适当控制提前退休,所以同时也规定: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们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退休时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㈢ 我是因公伤残军人七级,现在化工企业上班,我53周岁可以提前退休吗
1、员工不能以以前为有过伤残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退休。目前男性员工为60岁。
2、养老保险金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累计缴纳社保15年以上者才能领取。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级因公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已经是12年前的旧称)提前退休是绝对渺茫的事情!
残疾军人是不是能够提早退休是属于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管理的范畴。你只要是残疾军人(不管因战、因公、因病),就只能抛弃残疾军人的光环,和社会上残疾人、视力障碍、精神障碍、‘癌症患者等一样,到户籍所在地省市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有的省市要得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有的省市要得到“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这两项对于七级以下残疾军人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军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
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 *** 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 *** 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 *** 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 *** 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破产企业的伤残军人,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早就取消了因工伤残退休的规定,都是按正常年龄办理退休,并且伤残军人,在部队已经享受伤残待遇,到地方工作之后,不再享受伤残待遇,只有旧伤复发的,并且经过认定工伤,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补助,如果达到一到四级的,可以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其他等级的,伤愈之后,照常上班,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不可以提前退休。除非是特殊工种或者因病以及非因工负伤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提前退休。
第一,伤残军人到地方之后,只有旧伤复发,才可以认定工伤,即使认定了工伤,达到工伤等级,也没有提前退休的规定,
第二,如果是按照病退,需要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女45周岁办理退休。8级伤残显然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根据国家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看情况应该是是可以的,但是对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是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的,要在符合当地社保的鉴定下才可以办理的,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吧,更明确一些
如果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鉴定,你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办提前退休,但就是伤残军人是不能的。
7级伤残军人内退了,提前退休的许可是渺茫的、也可以说是没有可能的。 本人就是提早在52岁(已经晚了两年)就提早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
残疾军人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 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七级残疾军人去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劳动能力的,几乎没有可能的。
㈣ 可以提前退休吗
可以。但是,提前退休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并非可以随意为之。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目前我国退休分为正常退休与提前退休两种情况。提前退休顾名思义是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一般是由企业提出来,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但违规提前退休不利于企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不利于促进就业,也会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长期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只有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办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旦困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此卖)因森迟逗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㈤ 退伍老兵可以提前退休吗
不能够提前退休。除非是特殊工种或者因病以及非因工负伤达到完全岁告罩丧失劳动本领的工人,符合要求的才能够提前退休。
第一,伤残军人到地方之后,只有旧伤复发,才能够认定工伤,即使认定了工伤,达到工伤等级,也无提前退休的限定,
第二,如果是按照病退,需要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男50,女45岁解决退休。8级伤残显然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程度。根据国家劳社部发(乎闹1999)8号文件限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于退休年纪的限定,坚决制止违背限定提前退休的做法,国家法定的公司工人退休年纪是: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友好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㈥ 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但是要满足条件才可以。根据我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职员两种情形下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第一种情形就是从事特殊工种,第二种情形就是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法律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制度改革
(1)改革进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涉及全社会、涉及公务员,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2008年国家启动的这项改革在全国5个城市进行试点,目前仍然在试点阶段,现在也并不是停滞,国务院还是决心将这项改革试点好。现在的情况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公务员改革
客观来讲,公务员是一个运用行政手段的执法单位,我们很难评价公务员个体的绩效。当然,从长远来看,公务员也要打破“铁饭碗”,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也要“有上有下”,以后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要实现聘任制,这一条路也是必然的。事业单位目前存在这些突出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引入竞争机制。这就是在事业单位内部推行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机制的原因,通过你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来评定你的职称,这样一来双方都有个约束,结果就会不一样,因此绩效在事业单位非常重要。
进一步来讲就是,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一定要端掉!不能够拿“铁饭碗”,这个饭碗谁来给,需要纳税人老百姓来给,大家认可你,你就有饭碗,你服务得好就有好饭碗,反之就没有好饭碗或者失去饭碗。
但是,需要明白,这种通过竞争机制来提高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质量的方式,并不是“甩包袱”。在设计改革路径上,不能简单化地对待,既不能把他们全部推向社会,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也不能回归到公务员队伍,而是走一条既要使他们很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又要使他们积极性调动起来的中间路径。
(3)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条件有:
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这厅郑迟是指公务扮李员在国家机关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务一共在机关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
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照有关规定,男性公务员一般在五十五岁以上,并且在机关至少工作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女性公务员一般在五十岁以上,并且在机关工作至少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
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例如,从事核试验、野外作业以及工作过程中会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务员,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这有利于保护这类公务员的身体健康。
对于办理提前退休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劳动能力受限,需要有医院的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放的鉴定书,这样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而且必须是工龄或者工作年限已经满十年的,如果说是公务员要提前退休的话,国家规定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必须是满20年的话才可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丛罩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㈦ 八九年当兵的国企下岗女工五十岁可以退休吗
下岗女工年满50岁,可以退休。
我国现行企业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女工人年满50岁,1989年当兵,退役之后在企业下岗,下岗之后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或者没有参保的,年满50岁,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年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虽然部分省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女工法定退休年龄55岁,但是对其中原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下岗的女工,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的,只有之前缴费年限满10年,可以在50——55岁之间自己选择退休时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冀政[2006]67号
(十七)职工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累计达到规定年限,本人申请,可在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时方可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㈧ 据说当过兵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是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能够提前退休的只有特殊工种和因病致残无劳动能力的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8)军工企业可以提前退休吗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具体如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