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单位职工退休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分析: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❷ 退休年龄到了怎么办理退休
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办理。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如下:
1、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即可退休;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立即可以退休。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法定行业和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办理退休的流程如下:
1、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
2、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办理退休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退休申请书;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6)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7)流动人员人事关系管理手册;
(8)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表》;
(9)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0)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即《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11)存档证
(12)就失业证
(13)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最新的退休年龄规定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即可退休。但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❸ 职工退休单位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退休申报: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到相关单位申报。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为确保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又能体现本人在职期间的贡献大小和个人缴费多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个人缴费的年限和数额挂钩。相应的计发办法是,以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按离退休后的预期平均余命按月计发。
鉴于在职职工以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有些职工实行个人缴费后不久即将离退休,因此分别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计发办法,以使新老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