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退休人员涨工资2018年新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曙辉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王曙辉说,此次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了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相关联,对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与其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主要与其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群体主要是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
据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会后,河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养老金已于2018年8月足额发放到位。
(1)河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出台了吗扩展阅读
关于“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是我省在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这也是我省从2005年起,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员464.43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49.3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15.05万人。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Ⅱ 河南退休人员涨工资的依据和标准
河南退休人员涨工资的依据和标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二、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一)离休人员按适当高于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退职人员按适当低于同岗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数额增加退职生活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离退休费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Ⅲ 河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这月发放吗
河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已经在调整发放:
河南省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安排,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
调整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再增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增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再增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再增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再增50元;年满90周岁再增60元。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为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并补发到位。
Ⅳ 河南企业退休工人涨工资新的政策出来了吗
河南退休人员2017年调整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补发到位。2018年如何调整,政策还没有出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2017〕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7〕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2. 8%计算增加。
2016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中,已完成参保登记并实行征缴发放单位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尚未完成参保登记或没有实行征缴发放的单位,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7年7月5日
Ⅳ 河南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国家每年都会组织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一次,主要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社部公布了今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
通知明确,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比例为,2020年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4.5%虽然比2018~2020年的5%低了0.5个百分点。
但是,我们都是在过去养老金的基础上进行继续增长。养老金水平越高,增长速度越慢,也是客观现实,更何况2020年特殊情况,我们能够维持4.5%的速度,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式,并不是按照比例调整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比如高龄退休人员、边远区域的退休人员,军人干部。体现了这些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照顾。
这是对特殊群体的一种特殊的倾斜照顾,比如我表哥在偏远地区为国家守卫边防3年,现在40岁没到退休年龄,现在每个月还可以领取1000元的退休金。
但这个仅仅是按照上海市的调整方案来计算的结果。其他省份由于养老金调整方案不同,那么上涨的养老金自然也就不同了。所以说,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养老金2000元的人可以增加多少钱,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因人因地而异。
Ⅵ 河南2020年上报中央关于企事业单位退休涨工资具体方案
现就我省2020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同时,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4日
(6)河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出台了吗扩展阅读: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豫人社〔2020〕1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20〕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
Ⅶ 河南省2015年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讯息每人一个月涨多少
3月3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20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这次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档案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调整办法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是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是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资料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10%。所谓10%,是指平均数。比如,河南省某地区企业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只有2000元,10%就是指平均增加数值为200元。由于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年龄、交费年限都不同,所以,在平均数值上,有的人多一点,有点儿增加就少一点。
目前河南省还没有公布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所以,只能耐心等待,敬候佳音。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截至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国家的财力有关。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国家的政策。在2000年初的一段时间,也有退休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国家的政策。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4月9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释出《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及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档案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15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在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内。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专案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档案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专案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专案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专案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调整标准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专案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目前只有上海和浙江方案已经出台,辽宁和其他省市尚未出台,增长的幅度这几年国家规定的都是10%,辽宁的增长幅度也会和去年差不多,在国家框架政策下是不可能大起大落的!政策最近都会出台的,请注意检视也就是了!
按国家规定执行,反正走的是社保,好像10%吧,从14年的七月份开始。
目前没有档案出台,每年都是在年初的1月份,或者2月份,现在还没有到时间啊
2015年退休职工涨工资现在没有档案,等著吧!到年底会有好讯息的。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白德斌) 昨日上午,省 *** 召开第73次常务会议,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5项社会保险待遇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研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审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决定,调整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补助标准、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补助标准、全省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水平、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整后的部分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达到216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05元、达到2251元,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10%;四个类别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9%、9.2%、9.6%、10%,分别达到1470元、1420元、1370元、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