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丧葬费2022最新标准
根据新办法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按照本省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参加养老保险,很多人只知道有养老金的待遇,却并不知道参保人在去世以后还可以领取到国家发放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也称为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2021年9月国家统一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并设立了有关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去世上年度参保人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计算。山东省2020年的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4元,因此2021年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288元。2021年有关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6%,达到了3922元,因此2022年的山东省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844元。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稍微有些复杂,因为分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类。
一、在职人员是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在职人员指的是参保人员,而不是说必须就业的人员。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5~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10~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说,在职人员去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抚恤金是9~24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的新标准为35298元到94128元。
二、退休人员,是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的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一年基本养老金,减少一个月的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都是具体到月的,并不是满一年才计算。新的丧葬抚恤标准,相对于过去山东省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的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缴费年限长的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第四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 2022年山东退休人员去世,能领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高的30万
一、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与抚恤金相关法规
根据法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人可以享受三项待遇: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丧葬费:全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发放1000元
抚恤金:对于抚恤金来讲,机关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不同的。
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举例说明:
2022年,机关单位退休干部王老去世,去世后的待遇:
1.丧葬费1000元
2.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47412*2=94824
3.去世前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月,40个月为5000*40=200000元
合计:其家人能领取到的死亡待遇为:1000+47412*2+5000*40=295824元。
二、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与丧葬费待遇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即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家人可以享受两块待遇:丧葬费和抚恤金。
3. 2022年山东省最新丧葬费标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去世以后,指定继承人除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账户剩余存额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虽然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统筹,但是各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仍有差异。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山东省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是否可以领?4. 山东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一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一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